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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蠢蛋,原本我不叫這個名字的!
可是我爸媽死後,叔叔嬸嬸收留了我。
八歲的我以前從沒做過任何家務,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父母的寵愛讓我什麼都不會做!
可是到了叔叔嬸嬸家以後,我被指著罵著做這做那,可!我都不會做!
所以,我就被叫做蠢蛋了!
意思是又蠢又笨的混蛋!
沒有辦法,我只能用心學著去做了,因為做不好就會被打!
開始我還會哭,可一旦哭了,就會被打的更狠!
嬸嬸不知道抽斷了多少根藤條了。
現在,我已經習慣了,打的再狠也不會叫一聲了。
嬸嬸家有個孩子,比我小半歲。
以前都是我的跟屁蟲,一直叫我哥哥的。
可是,現在他已經不叫我哥哥了,嬸嬸不允許!
他也叫我蠢蛋了。
只是,他似乎依然很愛我,時常偷偷的跑到柴房去看望遍體鱗傷的我,而且會給我他的零食。
但這種日子沒有持續多久,甚至連一個月都不到。
他也變了!
眼神是騙不了人的!
曾經的弟弟現在看我的眼神就像在看一條狗!
甚至,連狗都不如!
他開始喜歡指使我做這做那,給他當馬騎就算是我最輕鬆的活了。
我吃的都是剩飯剩菜,叔叔嬸嬸家的桌子自從我來過以後一次都沒上過!
別說上桌子了,就連正屋都沒進去過。
我從第一天過來後就被安排到了柴房裡,裡面確實主要放的是做飯的柴火,還有大量的農具一類的雜物,我費力收拾出了一個小窩,鋪上稻草,然後又找到幾個化肥袋子,總算是有地方睡了。
剩菜剩飯我也能吃,畢竟還是新鮮的。
可是!
曾經很聽話的弟弟真的變了!
他變得好壞啊!
每次在我要吃倒在盆裡的剩菜剩飯時,他竟然要先撒泡尿進去!
還說是幫我加下熱!
我不想吃!也不願意吃!
可是!
我挨不住餓!
所以,我屈服了。
做狗就做狗吧。
活著,總比餓死強。
沒過幾個月,曾經的一戶鄰居過來看我。
當那位我叫做吳嬸的鄰居看到我後,她似乎心疼極了!
甚至,她叫來了街道上幾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她想把我帶回去養著!
她說她家有兩處住宅,一處是在這邊,還有一處是在城裡。
吳嬸說的言真意切,說我受苦了,必須要把我帶到城裡去享福。
還要送我去城裡上學!
上學!
這是我心中最大的渴望!
可是,我現在沒有學上了!
老人們問我是什麼意思。
然後,我堅決的拒絕了!
吳嬸到底有什麼打算,我不得而知。
但是,以前父母還在的時候,可是私底下叮囑過我很多次的,千萬小心她們一家,哪怕給糖吃也別和她走!
因為,她們家收留過好幾個孩子了。
爸媽說她們家在城裡壓根就沒有房子!
所謂的收養孩子只不過是送走賣錢罷了!
街上時常見到的乞兒是多麼的悽慘!
或瞎或聾,肢體扭曲的難以想象。
爸媽說,這些乞兒都是被拐賣的孩子,那些惡人們買了以後就死命的致殘他們!
乞兒越慘,就越能博得同情乞討到錢財!
那些惡人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