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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能打掉,如果三個月後就需要住院引產,孩子大些了,就不好辦了,就麻煩了,我自己反覆問自己,可不可以,孩子能不能生,妹妹來了,懷孕時間也很快就要進入三個月了,三個月的孩子有本人拳頭大小,我好猶豫,我還是陷入了極端地矛盾之中……
妹妹與偉民相處的也很好,我們偶爾出去玩一下。我有一段時間沒有回家了,也沒有去工作,生活費用不多,也不能出去盡情地玩,妹妹大概也能感受到我們的問題與生活的窘迫,她話也不多。生活裡,偉民每個月有工資,他也沒有結餘的錢財,北京開銷大,我們還得盤算著生活。
妹妹想就近工作,偉民說幫著找。妹妹也在觀察我們的生活,她很聰明,但是也不知道說什麼好。對北京我們經驗也不多,又怕妹妹還小,遠處工作肯定不放心,只能近處看看。妹妹聰明,心性也強,她不願意做的事不能做,這裡是北京遠郊區,怎樣對妹妹更好,她能不能在這裡發展?我與偉民該怎樣做,大家都沒有想好,我也不是自由身,只想妹妹的工作,太遠了怕真的會不安全,有事了也沒法交代。妹妹養父母離異,由爺爺、奶奶養大,聽說爺爺奶奶對她百般嬌慣,所以妹妹也比較任性。妹妹也並沒有確定下來,一定在這裡工作發展,我與偉民關係還沒有公開,所以不明朗,一切事也不好安排。
找一個理由,我想出去走走,偉民看我不高興,就跟著我,我與他第一次無緣無故的發火,我第一次與他說:“要不我們散了吧,我與妹妹回家,你自己想怎樣自己就怎樣吧。”偉民聽了,認真地說:“不行!但是如果你確定要走,我也管不了。”我知道偉民會這樣說。但是有一種不踏實感,不安全感都使我心情難以平靜。
妹妹發現了我的情緒,她也說既然我都懷孕了,就不要想太多,一定要把孩子生下來自己撫養,決不能送人。妹妹經歷過被生父母遺棄的感覺,儘管父母內心不是她想的那樣,父母也說了當時情況,肯定是百般不情願,但是外人與妹妹還是想的是事實,他們認為妹妹就是被父母遺棄的,而且不是送人。妹妹看到他還有弟弟,也痛心地說過,“父母誰都養,就是不養我,就是多餘我。”她有時候一定也痛恨父母的。她還說:“父母不養我,計劃生育怕罰款,怎麼又生了弟弟,就什麼也不怕,怎麼養了起來?”父母無言以對。父母,妹妹都有苦楚,那是我們都不能提及的過往。
家家都有一本難免的經,簡單生活,也沒有簡單,生活本就是苦難。妹妹有時候也嘆氣,我還想:“你還這麼小,不能唉聲嘆氣!”我的生活都才剛剛開始,我二十七歲,妹妹才十八歲,更是花一樣的年華,本該快樂,也應該快樂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