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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雅科夫列夫的附函中,就這位或那位人民代表持什麼立場,提供了大量訊息。但主要的、關鍵的問題卻並沒有解決。他在附函中這樣說:
&ldo;本可以作出努力,以求在委員會結論的草案中加進這樣的觀點,即歐洲領土的現狀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結果,因此應該以既成事實為準,而不是以1939年與德國的協議為準。如果能達致這種共識,那麼,主張恢復三共和國&l;獨立&r;的人士,就只好改變自己的戰術了。&rdo;
道理的確如此,但接著就產生一個問題:為什麼雅科夫列夫在附函中使用的字眼兒那麼謹慎,像&ldo;作出努力&rdo;,為什麼用&ldo;本可以&rdo;,而不用&ldo;應該&rdo;?況且他清楚地知道: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承認不承認議定書的存在並沒有任何意義,因為該議定書並未包括在條約批准程式之內,而且就純法律的角度而言,該議定書也無權決定一個國家的命運。再有,整個這份&ldo;友好&rdo;條約,正如前面所說,經過 1941年6月 22日的一把戰火,早已被燒得一乾二淨。因此,附函的作者只不過重複了一個公認的道理,即戰後歐洲的重建具有完全不同的基礎,這就是它要符合聯合國憲章以及1975年赫爾辛基全歐會議結論性檔案所規定的國際法準則。
1989年12月24日,在第二屆蘇聯人民代表大會的最後一天,雅科夫列夫就委員會工作做了總結報告。同一天,大會就此問題透過決議。下面讓我引用其中的一條:
蘇聯人民代表大會譴責1939年8月 23日簽訂《秘密補充議定書》的事實以及與德國簽訂的其他秘密協議。大會認定秘密協議自簽訂之時起在法律上無效,不具約束力。
這些議定書並不能為蘇聯同第三國的相互關係構建新的法律基礎,但卻被史達林和他周圍的人用來向其他國家提出最後通牒或施加壓力,以破壞對它們的法律義務。
表決這項決議的結果是:1435票贊成,517票反對和棄權。
雖然措辭模稜兩可,但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憑藉這樣的決議,還是從法律上肯定了波羅的海人的勝利。而且,從時間上來看,這種情況恰好與1989年12月立陶宛共產黨20屆代表大會上發生的分裂相呼應。獨立的立陶宛共產黨的建立,加之人民代表大會對歷史上立陶宛據以加入蘇聯的檔案提出正式譴責,這一切彷彿匯成了一股越來越洶湧澎湃的潮流,把主張立陶宛脫離蘇聯的人引上了一條直通目的地的道路。
由於雅科夫列夫領導的委員會工作遲緩,促使圍繞該問題出現的政治局勢日益緊張。在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上成立該委員會的時候,曾經提出過一個非常明確的要求:在對有關議定書的歷史情況進行研究之後,應在該議定書籤署50週年時,即1989年8月23日之前,向大會作出答覆。提出要求的同時,還透過了許多威脅性的決議案,舉行了多次群眾集會,甚至出現了多次絕食行動。可是,在這最緊要的關頭,委員會主席卻跑去休假去了。這被認為是克里姆林官方面再次蓄意逃避回答實質問題。緊接著就有了反應:1989年 8月 23日,發生了名為&ldo;波羅的海之路&rdo;的規模龐大的政治行動(稍後將加以說明)。根據波羅的海沿岸地區後來發生的一些事件可以斷定,雅科夫列夫拖延委員會的工作是有預謀的,其目的就是在此期間為進一步加劇波羅的海沿岸地區國家的破壞性力量打好基礎。
本章筆者將對此人在蘇聯解體前最後幾年中的活動給予更多關注。不久前雅科夫列夫去了黃泉世界。民間有句話:人死了,要麼只能說個&ldo;好&rdo;,要麼說聲&ldo;還可以&rdo;。看來這其中含有深刻的道理。如果活著的時候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