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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兵馬司指揮江大人捏著紙條,來回踱了幾步後,猛然轉身,彷彿已經下定決心,指著何巡捕,對著左右喝道:“拿下!”
何巡捕噗通一聲跪倒叫道:“江老爺饒命!”
江指揮嘆口氣暗暗想道,我若饒了你,又有誰來饒我?只揮了揮手示意,沒有其它表態。
何巡捕這心裡憋屈的很,這次事情裡,自己的十分力氣裡,連一分力氣都沒使出來,就稀裡糊塗的淪為階下囚了。
簡直無法理解,自己明明沒有做錯什麼,自己明明非常謹慎小心了,自己明明已經考慮十分周全了,為什麼還會這樣!
只是何巡捕不懂一個五百年後的詞,降維打擊。
“江老爺難道當真不念往日情分?莫不成兔死狗烹鳥盡弓藏?”何巡捕又叫道,已經帶有威脅的意思。
他也沒想到,依為靠山的江指揮,居然翻臉如此之快,完全不講任何江湖道義。
江指揮又下令道:“堵上嘴,先拉下去!”
馮縣丞瞠目結舌,還真就抓了?秦德威寫了個紙條子,讓江指揮抓何巡捕,江指揮還真就照著做?
這時候馮縣丞才反應過來,並意識到一個問題,雖然看著勝勢形成了,但還有很多技術性的細節問題,比如何巡捕應該怎麼抓?
按照正常程式,何巡捕是兵馬司屬員,涉及到何巡捕就要先通知兵馬司,可兵馬司如果刻意庇護,就很難直接動手。
就拿眼下場景來說,剛才何巡捕就站在眼前,如果縣衙想抓何巡捕,但又被兵馬司強行攔住的話,那就很難辦了。
但如果不抓,放縱何巡捕逍遙在外狗急跳牆,那就會憑空生出很多事端。
所以秦德威這個紙條裡,建議兵馬司江大人自己抓何巡捕,某種程度上也是化解了眼前的難題。
歸根結底,江大人如今所圖只能是如何自保。縣衙去捉拿何巡捕,為了自保必須攔住,但如果他自己抓何巡捕,也是一種自保。
比如可以聲稱兵馬司早就看何巡捕是不好東西了,正在暗查時,沒想到縣衙突然打草驚蛇,那就只能先下手控制住人犯了。
這種自保辦法,比硬抗已經握有大量何巡捕犯罪線索的縣衙好多了。
馮縣丞細細品味一番內涵後,又暗自沉吟,莫非這就是該妥協時就妥協的道理?讓江指揮捉拿何巡捕也算是給了兵馬司一個臺階下,有利於迅速結案。
反正無論如何,先讓何巡捕下了大牢再說,不給何巡捕任何組織反抗的機會,這也算是完成了一個必須環節。
這時候前面送文書過來的縣衙書辦又遞給馮縣丞一張紙條,還是很熟悉的筆跡。上面寫著:“現在才是開始,主線任務:將何巡捕帶回縣衙。”
馮縣丞無語,寫了條子讓兵馬司抓何巡捕的是你,讓本官把何巡捕帶回縣衙的還是你,你怎麼不親自來這裡做事!
但不知為何,馮縣丞習慣性的按照紙條要求去辦了。
“江大人慢著!”馮縣丞開口道,“江寧縣衙正在審理董、何二人勾連之事,欲並作一案處置,不知江大人可否將何巡捕移交給江寧縣?”
江指揮詫異的看了眼馮縣丞,你腦子是壞了嗎?把劣跡斑斑的何巡捕給了縣衙,那和將自己小命交給馮縣丞有什麼區別?
但如今形勢大逆風,外面還不知有破事要掩蓋,江指揮也就沒有開嘲諷,只說了句:“不必勞煩馮大人了!”
又有紙條到手,馮縣丞看完抬槓道:“可你們兵馬司並沒有問刑之權吧?抓了人犯,也無權審判!”
這話說的也沒錯,兵馬司本質上是一個行動部門,真正的司法權在兵馬司的上級巡城御史那裡。
“本官自然會將人犯移交給察院!”江指揮回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