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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順道,兩個人出門仍是各走各的,就算都待在家裡頭,也基本是待在各自的房間裡頭當蘑菇。
說是住在一塊兒,實際上卻好像是一個人在住。
哪怕是週六日,大部分時候也只有到飯點兒的時候,姜炙才會聽到外頭有動靜。
——因為大人不在,天天出門下館子也不太現實,所以孟憑歌基本上都自己做飯吃,自己動手豐衣足食。
有一次孟憑歌晚飯把面煮多了吃不完,恰好遇見姜炙準備出門覓食,就攔住他問了一句要不要吃。
說是一不小心給做多了,麵條這種東西又很容易泡軟,不可能放到第二天繼續吃,吃不完倒掉怪浪費的。
姜炙瞥了一眼,看鍋裡頭確實還剩了挺多,加上本身就也對食物沒什麼要求,出去解決和在屋裡頭吃都一樣,就坐了下來。
沒想到的是,孟憑歌手藝還不錯,做得跟館子裡頭外賣回來的似的,姜炙竟然一口氣就幹掉了一海碗,還有點兒回味無窮。
在那以後,孟憑歌為了省錢,姜炙為了不出門就有飯吃,兩個人一拍即合地達成了一個協議:
一起搭夥做飯吃。
具體執行內容為:伙食費平攤,孟憑歌負責做飯,姜炙負責洗碗和打掃廚房。
說是平攤,孟憑歌就真的在非常認真地平攤。
第一次進行大採購,從菜市場出來的瞬間孟憑歌就算好了數,直接攤手對他說:「剛剛總共花了三十塊零四毛,你給我十五塊二毛吧!」
當時姜炙其實是覺得有點兒出乎意料的。
倒也不是說孟憑歌這種習慣不好——這種習慣挺好的,可以全方位保障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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