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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寫著您的名字的葫蘆取出、展示並且交給您看的時候,您第一眼就高高興興地承認這是您的東西;後來,等到這張摺好放在葫蘆裡的羊皮紙的內容宣讀以後,您就不願意再有什麼表示,顯然,您是在希望不要找到這個被拋棄的孩子,藉以逃避懲罰,所以您拒絕回答。由於您的拒絕,您曾經受到‘嚴厲無情之刑’。您的同黨寫在羊皮紙上的宣告和懺悔詞又對您宣讀了一遍。可是毫無用處。今天是第四天,法律規定對質的日子,一六九○年一月二十九日被拋在波特蘭的這個人被帶到您面前來了,這當兒,您的鬼希望才煙消霧散,您打破沉默,認出了您的受害人……”
受刑人睜開眼睛,抬起頭、用垂死時的一種奇怪的響亮聲音開始說話了。儘管他咽喉裡時時發出咯咯的聲音,他的聲調卻透露著一種難以形容的沉著;他從這一堆石頭底下說出的悲慘的話,彷彿每一個字都是他掀開壓在身上的墓石說出來的:
“我曾經發誓保守秘密,我盡我的力量做到了這一點。生活在黑暗裡的人是說一不二的,就是地獄裡也需要正直。今天,沉默已經沒有用了。讓它去吧。所以我要開口說話。好吧,是的。正是他。他是我跟皇上兩個人做出來的成績;皇上用的是他的意志,我用的是我的藝術。”
他望著格溫普蘭,又補充了一句:
“現在,笑吧,永遠的笑吧。”
他自己也開始放聲大笑。
他第二次的笑聲比第一次還要放肆,聽起來彷彿是一陣鳴咽。
笑聲停了,那人又重新躺下。合上了眼皮。
州長聽完受刑人的話,說:
“請完全記錄下來。”
他給書記官留一點寫字的工夫,然後說:
“阿爾卡諾納!按照法律的條款,經過事實的對證,第三次宣讀您同黨的宣告以後,並且經過您的懺悔承認,反覆供認不諱,您將被除去桎梏,聽候女王陛下以‘剽竊犯’的罪名下令絞死您。”
“‘剽竊犯’,”戴帽子的法學家說,“就是販賣兒童的罪犯。《維希哥特人法》第七卷第三篇Usurpaverit①條;《薩利安人法》第四十一篇第二條;《弗利宋人法典》第二十一篇De Plagio②條。亞力山大·奈千說:‘Qui Pueros vendis,plagiarius est tibi nomen③’。”
①拉丁文:非法佔有。
②拉丁文:論非法佔有。
③拉丁文:你出賣兒童,你的名字就是剽竊犯。——原注
州長把羊皮紙放在桌子上,取下眼鏡,重新拿起花束,說:
“‘嚴厲無情之刑’結束了。阿爾卡諾納,感謝女王陛下的洪恩吧。”
承法吏打了一個手勢,那個穿皮衣服的人開始動作了。
這人是劊子手的助手,古憲章裡叫做“絞刑架的侍從”,他走到犯人那兒,把肚子上的石頭一塊一塊地拿下來,除去鐵板,露出這個可憐蟲的不成樣子的肋骨,接著鬆開連結四根柱子的手腕和腳腕上的鐵銬。
犯人雖然擺脫了石頭和鐵鏈,可是仍舊躺在地上,閉著眼睛,胳膊和腿叉開,如同一個從十字架上卸下來的人。
“阿爾卡諾納,”州長說,“站起來。”
犯人沒有動彈。
“絞刑架的侍從”舉起犯人的一隻胳膊,然後鬆開它,它又垂在地上。另外一隻被舉起來的手也垂在地上。劊子手的助手又舉起犯人的一隻腳,接著又舉起另外一隻,兩隻腳跟都沉重地摔在地上。手指一直不動彈,腳趾也一動不動。兩隻光腳板和躺在地上的軀幹使人莫明其妙地毛髮直豎。
醫生走過去,從黑長袍的一隻衣袋裡取出一面很小的銅鏡,放在阿爾卡諾納張開的嘴巴前面;接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