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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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子,而且又不用花自已的錢,孫大志當然高興了,一迭聲地滿口應承,生怕我突然又改了主意。
“是這樣,這次我來李老先生家是作客,隨身並沒有帶工具,現在要勘察現場,需要一付手套,一個放大鏡。”我說道。
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又所謂,是不是,三分樣,先不管能不能查到線索,樣子先要做足了,好嘛,大偵探,沒點兒作派象話嗎?
“這個容易,崔三,聽見沒有,快給江先生準備。”孫大志馬上吩咐下去。
一次性手套和手執式放大鏡本就是現場勘察時必備工具,孫大志是帶隊出來,裡邊自然有專門負責相關事務的人員,命令下去,不到半分鐘的時間兩樣東西便送到了我的面前。
“進光,一會兒跟我進去勘察現場,你負責記錄,其他人請暫時在外邊等候。”我有條不紊地安排著一切,顯得冷靜而又自信,看到我現在的表現,誰又敢說我不是一位經驗豐富的大偵探呢?
儼然,我已經成了查案現場的主場,所有人都盯著我的一步步走向李雲天的房間,沒有誰再提問,因為他們知道,當我再從屋裡出來的時候,一定會給他們一個期望中的答案。
已經是第二次進入這個房間——第一次進來時,天剛亮不久,屋裡的光線還比較暗,有些地方看得不是很清楚,而現在已是日上三杆,耀眼的太陽將一道道光線從視窗,門口射入,把屋內的一切照得清清楚楚。
屋裡一些東西被當做證物讓警方拿走,少了那些東西,房子顯得整齊了一些,地上哪兒哪兒都是粉筆做的記號,衣櫃處那個臥倒的人形尤其醒目。
重新勘察,其實只是走走過場,其實我心裡清楚的很,問題只可能出在那扇門上,只不過若是進來以後直接就奔那扇門去,固然可以很快把問題解開,但來得太過容易,豈不是對不起人家那高達千元的懸賞?就象唱京劇《四郎探母》,即使戲迷們再怎麼愛聽‘叫小番’的那句嘎調,演員也不能把前戲後戲全跳過只來這一嗓子吧?
帶著宋進光在屋裡慢慢轉悠,速度之慢,簡直可以用龜步來形容,每走一步,我一雙銳利的眼睛都仔細地觀察著周圍的一切,不管有沒有問題,時不時會俯下身去用放大鏡瞧上一瞧,高的地方若是夠不著,還叫人搬來一張方凳站上去再看,其細緻程度,從頭頂天花板,到牆角螞蟻洞,一樣也不放過。
“大偵探就是大偵探,做起事了,的確是和一般人不一樣。”由於事先我有吩咐,其他人都站在門口不敢進來,看不明白我為什麼在那些不起眼的地方花時間,心裡充滿疑問卻又不敢開口詢問,孫大志則裝出佩服的樣子吹捧起來,倒似乎他全明白似的,只不過,若他知道我做的這些僅僅是在演戲時,不清楚臉上會是什麼表情。
這就樣,一間一眼就可以從這頭看到那頭的屋子,足足花了近半個小時,我才回到了門口。
門是開啟著,被我撞斷的門閂一截還掛在門上,另一截則掉在地上,我先揀起地上的那小半截子細察看,每一分,每一厘都不放過。似乎那不是一塊兒以後只能當做柴火燒的木頭,而是上古時期留傳下來的稀世珍寶。
曉得到了關鍵時刻,每一個人都屏住呼吸盯住我的一舉一動,生怕不小心喘氣大點影響到我的調查,眼裡有期待,有緊張,有擔心,有些人的手不自覺地都緊緊攥了起來,滿手汗水卻渾然不知。
查完這半截斷了的門閂,我把門板關上一半,又開始檢查另一截,這一次的檢查更加仔細,也更加認真。
“咦?這是什麼?”
仔細的調查終於有了發現——在這半截斷木靠近截斷處的上方有一道極淺的劃痕,長不到一厘,寬度甚至比一根頭髮絲都細,若不是我這樣的查法,根本就不可能發現。
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