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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曲作者署名時,一定要在後頭也添上詹姆斯的名字。
除此以外,還得說說這首歌的內容。
它是以一名暗戀者的口吻,規勸一名姑娘儘快和自己華而不實的男友分手,並極盡刻薄地去歷數那個虛偽男人所做出的種種造作和無聊行為,什麼穿薩維爾西服(仿版),擁有勞斯萊斯車(模型),喝拉菲紅酒(葡萄汁)。所以,最後……和我走吧,姑娘!我帶你去見識、見識什麼叫真!男!人!
對了。
他倆在歌名方面還產生了一些爭議。
詹姆斯堅持認為retricio不太接地氣,既不在中學詞彙表裡,也不是a打頭。
所以,他要求換成類似於『拋棄他,甩了他,和他分手』這樣的簡單名字,容易記不說,還非常點題,一目瞭然,又氣勢十足。
但蘭斯不太想改。
他認為,什麼『拋棄他,甩了他,和他分手』簡直惡俗,而且,詹姆斯之所以想改名,純粹是出於私心,因為一開始不認識這個單詞的他,對這個單詞最不熟,也最懷恨在心。
最重要的是,這首歌表面意義確實如上所說,囂張的暗戀者光明正大地勸姑娘和男友分手。
但實際上,這絕對不僅僅是一首『勸分歌』,它內裡還有一些別的東西。
蘭斯不確定詹姆斯能不能猜到。
他和所有人有著一樣的煩惱,既希望被理解,又不想被人直白地看穿。可歸根到底,人沒有喜歡孤單的,所以,想被理解的期待可能更大一些。
事實上,詹姆斯一點兒都沒讓他失望。
他聽到歌詞後的第一時間,就知道蘭斯在搞什麼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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