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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你。”
她的話讓我恍如隔世,這是真的嗎?我糊塗了,但糊塗也使我勇敢,面對一個死人,我怕什麼?我竟然理直氣壯地告訴她:“對不起,為了我的地位我還是不去埋你的好。否則,老爺遲早會發現你是怎麼死的,以他的勢力,無論兇手多麼狡猾也在劫難逃。可真正在劫難逃的人卻是我,當兇手把一切都供出來的時候,我也難逃責備。我就是怕這個,才把你丟掉的。既然一開始就錯了,就讓我一直錯下去吧。你已經死了,你就不能讓我這個活人好好地活下去嗎?”我狠毒地哀求道。
事後想起來,這真是禽獸才說的話。誰能想象,這是我這樣一個高學歷的人該說的話嗎?但在黑色的夜幕下,人的本來面目就這麼暴露了。禽獸啊!那些在白天道貌岸然的人,晚上才真正地屬於他們,因為到了夜晚,在夜色的保護下,他們不必極力掩飾自己了。而白天,在光天化日裡,他們還要裝一裝的。你說,白天的那些“正經人”就不可怕嗎?我的思想處於分裂狀態,無法給自己定位,我究竟是好人還是壞人?是一個可恥的人,還是一個值得可憐的人?這又引申出另一個令人手足無措的命題:人給自己的定位。我們是否真的瞭解自己?
小姐聽了很傷心,鬼也會傷心。最能使人傷心的人就是他最愛的人,或是最信任的人。
“你學了那麼多,就學了這些嗎?你是一個自私的人!”小姐憤怒地咆哮著,她的臉在旗袍映襯下顯得通紅。她對我僅存的最後一絲希望被我無情地澆滅了。“好吧,既然你是這樣的人,我也不再包庇你了,我這就去把事情的真相告訴我的父親。”她一轉身,向後院去了。門被她重重地合上,那張符咒還在門縫裡。我面前的門與剛才的一模一樣,難道是我剛才看花了眼,還是出現了幻覺?那更像是我內心的惡魔與良知在我眼前上演了一出批判我的好戲。
門最後是被我推開的,符咒落在了地上。一定是我太心虛而看錯了。因為門就是紅色的,剛才看到的一切是我的一種錯覺。在英國唸書的時候,研究心理學和美學的人都告訴過我,人會容易在特定的角度,在色彩相通的時候,在某種心理干擾下產生錯覺。
合上門後,我並沒有回屋,而是直奔後院。小姐生前的屋子就在後院裡,我想看看,如果魂歸故里,她的房間可能會有什麼情況。我來到小姐的屋前,她的屋子是後院的正房。我藉著月光往裡看去,裡面整齊乾淨,小姐走後也就是夫人常來打掃一下衛生,常常是打掃完後,坐在床上半晌半晌地發呆,也有抹淚的時候。我看不得這些,看了就心酸。這話不能跟別人說,我現在寫下來都覺得慚愧。
看了好一會兒,直到我確信裡面沒有任何情況後,才走了出來。突然覺得自己空虛得很,站在院子裡不知道要幹嗎,看著天空,心緒波瀾起伏。
“你學了那麼多,就學了這些嗎?”
小姐的這句話是對我說的嗎?應該是。我在想,我還學會了什麼。如果學習只是一種為今後謀生的手段,那麼它也說不上是崇高還是卑賤。
文化可以洗滌人的靈魂,但什麼樣的文化,什麼程度的文化,可以真正洗滌人本身的罪惡?西方稱這種罪惡為原罪。我們用逐漸發達的文明來約束自己的原罪,似乎被時間證明是有效的。但罪惡還是沒有被消除。當文化達不到的黑暗區域在我們的內心無限膨脹的時候,當權力與地位,美女與金錢在面前搖晃的時候,人的邪惡又突破了文明的束縛,飛揚跋扈起來!我,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是為了什麼?說是為了地位似乎有點靠邊,準確地說是為了生存。在這個混亂的年代裡,我一旦失去了這份工作,就很難再找一份工作了。現在社會蕭條得很,多少人死在了馬路上。各個工廠、政府部門、各家大院裡都在大量地裁員,又有多少人是因為真正有本事而被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