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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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世傑是他在波士頓念寄宿高中時認識的,後來又在同一所大學同窗四年,此人現如今在市郊開了一家賣腳踏車和騎行裝備的鋪子。
程致研對冒著暴雨騎腳踏車這種自虐行為興趣缺缺,無非就是兩種情況——頂風騎不動,或者順風飄著跑,結果都一樣,甩得滿身泥。
於是,他先是推說,擦車太麻煩了。
吳世傑並不罷休:“拿到我店裡來,我負責給你擦乾淨。”
他又說:“吳媽,我怕看到你的曲線。”
“你在前面,我不介意看你。”吳媽是很大方的。
他們是多年的朋友,吳媽還救過他的命,他只得答應。
程致研畢業於一所幾乎所有地球人都如雷貫耳的著名學府,並一度效力於校冰球隊。說起這支隊伍,實在是無愧於“人才輩出”四個字,歷屆前輩中有著名學者、政界名人、也有華爾街金融大鱷,甚至還有奧斯卡獲獎電影《愛情故事》中男主角的原型。也正因為這一背景,他的同窗兼好友吳世傑無論如何都想不通,他為什麼會數年如一日的屈就在一群女傭男僕中間,心甘情願地做這種伺候人的工作。
想當年,程致研初入W集團在曼哈頓的旗艦酒店,頗得當時春風得意的查爾斯賞識,一度也曾有機會直接高升進集團管理層,但那個所謂的機會卻因為一場自上而下的人事變動化為泡影,而那場突變的結果就是,查爾斯被髮配去了菲律賓,他則直接被塞進管家部做了一個小小的見習助理經理。
那時的吳世傑還大把花著家裡的錢,在法學院念一個昂貴的學位,除了寫論文寫得辛苦,日子過得也算逍遙。他聽程致研說起W酒店的組織結構,發現管家部的職銜,十個裡面有九個以maid(女傭)結尾,最後剩下的一個也是Valet(男僕),便信口給致研起了個綽號叫“丫鬟”,而程致研也投桃報李,開始管吳世傑叫“吳媽”。
從法學院畢業之後,吳世傑在曼哈頓一間律師事務所賣了一年零九個月的命,差點害上慢性心肌炎。那場病讓他老孃心疼得不行,他便乘機辭職回國,拿了家裡的錢,做起了國際貿易,簡而言之就是把廉價的國產腳踏車倒賣到美國去,小賺了一票之後,又簽下了幾個美國品牌的代理權,把專業競賽級腳踏車販到中國來。
現實中能把興趣愛好和工作完美結合的人並不多,而吳世傑可以算是幸運兒之一。他的生意做的並不很大,充其量也就是一國際倒爺的身份,但每天做的卻都是他喜歡的事情,還藉機結識了許多同道中人,組織了一支騎行隊,總共二十來個人,以他的專賣店為大本營,每週一次市郊範圍內的小活動,每季度搞一次跨省的大活動。數月之前,程致研調到上海工作,很快就被他納入騎行隊麾下,就連查爾斯和貝爾納也在他店裡買過車子和裝備。
是日清晨,兩人約好從程致研租住的公寓樓下出發。天還只是微亮,飄著細碎的小雨,很快就烏雲密佈,豆大的雨滴落下來,不一會兒路面就積水了,泥水開始濺到後背上。他們被雨水和泥水澆得渾身溼透,氣溫只有二十度出頭,頂風騎車,倒並不覺得冷,只是樣子狼狽的狠,毫無形象可言,一路上別人看他們的眼神,好像見了才從動物園裡出來的狼。
行至歷峰大廈樓下,程致研把車交給吳世傑,就去上班了。他渾身溼透,鞋子的水多的可以養魚,幸好時間尚早,辦公區大堂幾乎沒什麼人,只有打掃衛生的阿姨看著他忍俊不禁,牽防暴犬的保安如臨大敵的要求他出示證件。直至走進電梯,他才鬆了一口氣,卻不曾想裡面已經站著一個人,竟是司南。
她看起來神清氣爽,身上是一件白T,和一條短的不象話的灰粉色運動熱褲,斜揹著一隻粉色Mulberry書包。
“早。”她主動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