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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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人大有同感地使勁點頭,連聲稱是,好像遇到知音似的。她的表情讓韓丁發覺自己有些可笑,居然不知不覺地和一個鄉下來的法盲交流起犯罪學範疇的話題來了。他收了口,轉了話頭,說:“這樣吧,你明天到我們律師事務所去找我,明天我再詳細問你。錢你先拿回去……你別客氣你別客氣,怎麼收費我們都有規定,等明天咱們談完了再說。”
韓丁給那女人寫了事務所的地址,還服務周到地寫了乘車的路線。不管那女人怎麼堅持要把錢給他留下一點,他還是親手把那五捆票子統統裝回到那隻旅行兜裡,然後及時岔開了話題:“你弟弟現在關在哪裡,他是在紹興犯的案嗎?”
“沒有啊,”那女人拎著那隻旅行兜,在韓丁引領下向門口走去,“他在紹興家裡一直很好的,他是在杭州犯的案子。現在又給抓到平嶺去了……”
“什麼?”那女人的口音讓韓丁不敢確認他聽到的地名,“你說哪裡?平嶺?”
“對,平嶺。”
韓丁驀然止步,愣愣地問:“你弟弟叫什麼名字?”
女人也止了步:“我們姓張,他叫張雄。那個女人姓祝,在我們那邊很喜歡搞男人的。你救的那個男孩子也是被她搞,公安局就懷疑了。現在那個男孩子沒事了,又懷疑我小弟,我小弟也是被她搞……”
到這句話為止,韓丁才算真的聽明白了。他差點拉開門讓那矮小的鄉下女人馬上出去!他早就煩透了,早就煩透了祝四萍,煩透了這個沒完沒了的兇殺案!
但是第二天一上班,他還是把這件他講都不想再講的事向老林講了。老林又去和老齊講了。在那位矮小的紹興女人找上門來以後,是由老林出面接待的。當然,拉上了很不情願的韓丁在一邊陪著。韓丁是“神嘴”,人家就是衝他來的!所裡好多資深律師一聽這事都忍不住笑了,調侃韓丁:喲,咱們小韓是中亞律師事務所的招牌了,咱們得靠他吃飯呢。沒錯,中亞是民營事務所,“民以食為天”,生存是第一位的,沒聽說放著掙錢的官司不接的道理。老林對祝四萍被殺案的來龍去脈始末變遷最清楚,他明知道張雄不可能像龍小羽那樣鹹魚翻身,但人家肯按最高的收費標準付律師費,代理費,差旅費,通訊費……這麼好的生意沒有不做的道理。律師是論時或論事收費的,不是論輸贏收費的。
但這案子韓丁肯定是不接了。他的理由很充分:第一,張雄殺人本來是他搞出來的,再讓他去給張雄辯護,就是張雄的姐姐樂意,張雄也不一定樂意;第二,四萍的案子他搞得曠日持久,已經身心疲憊,毫無激情了,再往下搞效果肯定不好;第三,他為這案子失去的東西太多了,感情上已不能承受。雖然這一條不宜與外人道,但老林是知道的。所以老林自告奮勇,主動從老齊手裡接了這個令箭。老林說這案子倒簡單,辯護的重點無非是強調張雄受教育程度低、法盲,當時又醉酒,請求法院從寬量刑。好在教育程度低、法盲、醉酒都不是法定從寬的條件,所以判他死刑他的家屬也怨不到律師頭上來。總之這案子辯護的路數和結果已然清楚,誰去都行,我情況熟點兒,頂多再跑兩趟平嶺。
老林走了,真的去了平嶺。韓丁的心情重新平靜下來。老林一走辦公室裡只剩他一個人了,很清靜。工作閒時還可以上網看看新聞、玩玩遊戲,甚至到某個成人網站去溜達一下。生活重新百無聊賴,每天下班回家依然是心不在焉地看書、看電視,與羅晶晶的明眸笑眼直直地對視。然後在沙發上枯坐、發呆,麻木地、慣性地期待著電話或房門幻覺般地響起來。
又過了一週,也許是十天半個月或者更久,誰知道呢。這中間老林回來過一次,呆了幾天又走了。韓丁也不清楚他是又去平嶺了還是為其他案子去了別處。他也沒問,他怕老林跟他提起平嶺的事所以避之惟恐不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