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請神容易送神難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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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敬綸進到拘留所,先把所長嚇了一大跳,沒等發問,王敬綸就急切地說,他要見吳桐。
所長姓丁,他認得王敬綸,委婉地說:
“王秘書,這個吳桐是昨晚八九點鐘段隊長親自抓來的,還沒提審,現在還不能探視!”
“不不,丁所長,段隊長拘留吳桐就是我報的警,是我自己弄錯了,現在我撤銷報警,請你把他放了吧!”
丁所長:“王秘書,放人我可沒這個權力,我這裡只管收監特勤隊送來的人犯,管吃管住,不讓逃跑不讓鬧事就算完成任務。別說放人,就是審訊的權力都沒有!”
“這個這個……”王敬綸急得團團轉。
丁所長提醒他:“要不,王秘書你給段隊長打個電話,請他撤案也行,不過銷案的程式還是得走一走的。”
“對對對!”
一語驚醒夢中人,王敬綸立刻撥通了段明才的電話,發揮他做秘書的口才,三言兩語說明了自己的意思,請段明才把那個案子給銷了。
聽了王敬綸的電話,段明才暗叫慶幸,幸虧自己昨天沒趕著上趕子去為難吳桐,否則平白地又去得罪人!
便說道:“這個沒有這麼複雜,我就是出了一趟警,沒有審訊,沒有立案,既然你作為當事人,撤銷了對他的指控,我通知丁所長釋放他就是了。”
他叫王敬綸把電話遞給丁所長,在電話裡他對丁所長說了他的意思。
丁所長當然無可無不可,當即吩咐人把吳桐放出來。
哪知手下人去了一會,空著手回來報告說:
“所長,那個吳桐不願意出來,他說要求國家賠償一百萬,還有我們透過媒體向公眾講清楚,我們權力機關憑什麼對普通公民想抓就抓,想放就放!”
丁所長一陣頭大,他想說關我屁事,這是段隊長抓的你,但這話打死他也不敢說啊!
他想了一下對手下人說道:
“你給特勤局打個報告吧,說一下事情經過和被拘留人的要求,我們也只能做到這一步了。”
王敬綸一聽就急了,這個程式要走到什麼時候,他對丁所長說:
“既然段隊長那邊沒有立案,我想我可以見見吳桐吧!”
“這個倒是可以,王秘書就請跟我來吧!”
拘留室的房門是鐵柵欄結構的,裡外可以互相通視,此時的吳桐在大通鋪上,舒舒服服地坐在一疊被子堆成的“沙發”上,享受著“犯人”們的掐肩、拍腿、揉胳膊,好不愜意。
其實拘留所裡被拘留的人不能叫犯人,應該叫“被拘留人”,但這樣的叫法太彆扭,所以社會上人們也把他們叫做犯人,其實就連拘留所裡的特勤也叫他們犯人。為了稱呼方便,本書也稱他們為犯人。
僅僅一夜之間,這個拘留室所有犯人都全部被吳桐打服,現在成了他忠誠的僕人,特別是那個胖子,儼然成了眾奴才的頭子,不是教導眾人給吳桐按摩,就是在吳桐解手的時候,背對吳桐圍成人牆給他當廁所牆,早上開飯時,他又喝令眾人把飯食全部集中到吳桐面前來,等吳桐吃飽喝足後才讓其他人吃。
吳桐似乎是知道有“貴客”要來,早早就將“沙發”擺在正對鐵門的位置。
果然沒等多久,丁所長和王敬綸,還有兩個特勤員,就出現在了柵欄門的門口。
“吳桐……”
丁所長剛剛喊了一聲吳桐的名字,王敬綸就撲通一下跪在好鐵門門口,大聲哭喊起來:
“吳先生、吳神醫,是我不對,千錯萬錯是我的錯,是我鬼迷心竅和你作對,我不是人,求求你原諒我,我願意賠償你,不管什麼條件我都答應,只求你放過我的家人!”
吳桐:“什麼叫‘不管什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