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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老張只能聽到對方急促的呼吸聲,以及他身上的那股酒臭味。
&ldo;快說。&rdo;
&ldo;你去找老李頭,我的貨都是從他那裡拿的。他在家裡交易,一次交易最少20克,最多40克,進貨價是每克150。我也不容易,只是做個小生意,大頭兒都是他們賺走了。&rdo;
&ldo;他家在哪裡?&rdo;
&ldo;雲正街公寓,5號樓,302。&rdo;
&ldo;我是生人,我要怎麼做他才能把貨給我。&rdo;
&ldo;你就說你在外地有酒吧,買得少他是不會問的。大哥,我都告訴你了,你就把我放了吧!&rdo;
老張用匕首向他頸部猛地一刺,然後向外一挑,一股熱血瞬間就浸濕了他的胳膊。老張一鬆手,那人便一聲不吭地癱倒在地。
老張一邊快步離開,一邊脫去身上的血衣,將它團起來塞到了隨身攜帶的塑膠袋中。在擦淨了匕首之後,他快步跑向了家的方向。據說第一次殺人的時候,兇手的心中會充滿恐懼,但令他自己都無比驚奇的是:此刻他心中不但沒有絲毫愧疚之感,反而充滿了無以言喻的快慰之情。因為他知道自己殺的是人渣,是早就該死之人。
老張想:在這個狗日的世界中,不論是上帝還是正義,都已經死去了。唯一能夠幫他得到公正的,就是手中的屠刀。復仇是人類的天賦權利,當正義不能申張的時候,自己拿起行刑的刀,本是無可厚非的事情。得出這個結論,他感到很高興。
跑到了家門口,他遠遠地見到了幾輛警車閃著藍紅色的燈光。因為身上還有些血跡,所以他不敢靠近大樓。難道警察這麼快就發現了他殺人的事?他惴惴不安地趴在草叢中等待,直到後半夜警車離開,他才翻牆從另一邊摸了回去。
回到家,屋裡一片凌亂。妻子與女兒都不見了。他離開時藏在書桌裡的手機也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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