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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從第一、第四兩軍為基幹)即日出功,討伐叛軍。……二、北路方面:任命魯滌平為北路警備司令,節制北路駐軍,肅清附逆之川軍。三、南路方面:第五軍軍長李福林、率所屬第八及第十二師(欠第三十四團)警衛河南,防堵廣南之鄧部。四、廣州方面:任命第一軍第二師師長王懋功,兼廣州衛戍司令。率所屬第二師(欠第四團)、警衛軍之第一團及黃埔學生軍,負廣州警備之責。並以第三軍軍長朱培德為總預備隊司令,待命出動。&rdo;蔣介石根據這一總的徵討方略,具體策定了東徵軍之作戰計劃。計劃規定了第二次東徵的方針是:&ldo;東徵軍以消滅東江叛軍之目的,擬集中東徵部隊於正果,增城,石龍,石灘一帶,向潮惠各屬之敵進攻。&rdo;將東徵部隊分為三個縱隊:第一縱隊縱隊長何應欽,第二縱隊縱隊長李濟深,第三縱隊縱隊長程潛,規定了各縱隊集中的日期及地點,並規定了作戰地區與前進路線。同日,蔣介石以東徵軍總指揮名義發出了《準備出發令》,提出了這次東徵分三期出發:&ldo;第一期為十月一日,第三師全部及第二師第四團出發。第二期為十月五日,第一師全部及軍部出發,第二師第五團第一、二營開駐省城警戒,第三營留住守虎門。第三期為十月九日,其它各部隊出發。&rdo;同時,對其它具體的十七項問題都-一作了規定,如&ldo;出征時,每連帶斧頭三把,每兵帶麻繩一丈&rdo;等等事項都作了明確指示。30日,蔣介石發表了《東徵軍總指揮通電》:&ldo;本月二十一日奉國民政府令開:&l;任國民革命軍第一軍長蔣介石為東徵軍總指揮,此令。&r;……中正戎行,材輕任重,於外侮紛乘之會,當百粵多難之秋,急浪孤舟,罔知所屆,論才固不敢就,論義復不容辭。茲於九月三十日就職,本護國衛民這精神,盡革命軍人之責任,先清內奸繼御外侮,尚望時賜南針,免貽隕越,臨電屏營,寧候明教。&rdo;在東徵出發前,蔣介石又與汪精衛一道,搞了一個《重徵東江訓誡》,簡明地提出了十條要求,即:&ldo;一、軍人最後目的是在於死,古語所謂&l;好漢死在陣頭上&r;,孔子所謂&l;殺身成仁&r;是也。二、打勝仗的秘訣:1.嚴守軍紀,2.服從命令,3.保護人民,4.萬人一心(團結精神)。三、革命軍口號:1.不要錢,2.不要命,3.愛國家,4.愛百姓。四、革命軍十不怕:1.不怕死,2.不怕窮,3.不怕凍,4.不怕痛,5.不怕熱,6.不怕飢,7.不怕疲,8.不怕遠,9.不怕重,10.不怕險。五、保護百姓(不拉夫,不搶物,不捐餉,不佔屋)就是實行三民主義。反之,撓害老百姓,就是違反主義反革命的強盜軍隊。六、毋忘革命軍的《連坐法》。七、要緊記著革命軍的《刑事條例》。八、革命軍只有前進,不許後退。退卻是革命軍人無上之恥辱。九、革命軍人,要忍耐到最後五分鐘,非得到最後的勝利,決不放手。十、我們的名譽,是已死同志們的頭和血換得來的。我們切不可忘了殺害我們的同志的仇敵,大家要為已死的同志來報仇。&rdo;10月5日和6日,蔣介石又同汪精衛一道,以總指揮和黨代表的名義,在《廣州民國日報》上公開發表了《東徵佈告》和《東徵軍安民佈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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