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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皓之家樓下,我看到他和一個女孩子擁吻。
這一個月,我首次嘗到愛情的甜蜜;而現在,我首次嘗到愛情的痛苦。
我絕望了。
我愛皓之。除了皓之,我永遠不可能愛上別的男人。然而皓之不再完全屬於我。既然這樣,我寧願親手把他毀滅!
於是第二天上午,我悄悄地把昨晚買回來的老鼠藥,放在皓之家裡的桶裝飲用水中。
皓之死了。這事我知道。可是他不是被我毒死的嗎?為什麼警察會說他是被槍殺的?難道他是被別人殺死的?
兇手是誰?
05
在景皓之被殺的時候,林婧兒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所以鄭刑警只是向她簡單地問了一些問題,就結束了問訊。
鄭刑警準備離開出租屋的時候,慕容思炫在他身邊低聲地說了句:&ldo;要不,到樓下的小賣部坐一會兒?&rdo;
鄭刑警望了思炫一眼,見他的目光中似乎帶著深意,想了想,點了點頭。
上次發生在出租屋裡的兇殺案,就是在思炫的協助下,才能迅速破案的。他有著驚人的洞察力和敏捷的思維,或許對這宗槍殺案有什麼獨特的見解。鄭刑警心想。
在小賣部裡,鄭刑警把關於這宗槍殺案的大概情況告訴了思炫:死者叫景皓之,三十一歲,無業,十多年前繼承了在意外中身亡的父母的遺產,遺產數目雖然不是天文數字,但解決景皓之的衣食住行卻是不成問題的。
六天前的下午,景皓之的鄰居聽到景皓之家裡傳來兩聲槍聲,於是報警。鄭刑警帶隊到達現場,是在鄰居聽到槍聲的五分鐘後。當時景皓之已經中槍身亡。他一共中了兩槍,一槍在心臟的位置,一槍在右邊太陽穴。
景皓之房間的窗戶開啟了,有一條繩索綁在窗戶上。警察猜測兇手是利用繩索透過窗戶逃跑的。窗戶外的地面,是草地。後來警察在草地裡找到一把左輪手槍,經鑑定,那就是兇器。
經過進一步鑑定,證實了左輪手槍只開了兩槍,第一槍打在景皓之的太陽穴上,第二槍打在景皓之的左胸,即心臟的位置。警察憑此判斷景皓之絕對不是自殺。如果他是自殺的,當太陽穴中槍後,他已立即死亡,還怎能在心臟上補上一槍?再說,槍是在草地裡發現的。一個已死的人,不可能把槍透過窗戶扔到草地上。
兇手沒有在現場留下指紋。兇手一定以為自己的謀殺計劃天衣無縫,然而天網恢恢,兇手百密一疏,在窗戶上留下了一組腳印。警察推斷,那是兇手逃跑的時候留下的。
另外,警察調查到,景皓之生前,曾投下巨額保險,受保人是一個叫林婧兒的人。警察明察暗訪,才查到了林婧兒的下落。於是今天下午,鄭刑警便到出租屋找林婧兒來了。
&ldo;大概情況就是這樣了。&rdo;鄭刑警說罷,長長地吁了口氣。
思炫一直在認真聆聽,等鄭刑警說完,腦袋急速運轉,思考了大概一分鐘,才說道:&ldo;鄰居最後一次見景皓之,是在什麼時候?&rdo;
&ldo;是景皓之被殺的前一天下午吧。那鄰居說,當時她家的桶裝飲用水喝完了,於是打電話叫了送水服務,當送水的人按門鈴的時候,她把門開啟,發現景皓之正在向那送水的人付錢。我想,大概是景皓之剛好也叫了送水服務。&rdo;
思炫一邊聽,一邊看著鄭刑警帶來的那組兇案現場的照片。忽然他把目光停留在其中一張照片上,兩眉一皺,陷入了深思。
幾十秒後,思炫才回過神來,又說:&ldo;留在窗戶上那組腳印的主人,你們調查到了嗎?&rdo;
&ldo;嗯,&rdo;鄭刑警點了點頭,說道,&ldo;我們調查了景皓之身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