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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
王銘漫無目的的走著,至於去哪兒,幹什麼,他一概不想管。
他甚至想,就這樣消失了也無所謂。
但是他知道自己不能。
爸爸媽媽對他視如己出,這麼多年從未虧待過他,有時候對他甚至比王齊還要好,他但凡有一點良心,就不能走。
他不能讓家裡人承受他突然不見了的打擊。
更何況,他想要離開的理由簡直就像是一個笑話‐‐因為喜歡上了自己的哥哥。
王銘喜歡王齊是在很久以前。
那年,他剛失去父母,失去家,雖然原本家裡的氣氛不是很好,父母有時候會吵架,但那畢竟是他的家,失去了,就意味著他什麼也沒有了。
所以那時候,他剛到王齊家裡,王齊王嬸他們是他唯一能抓住的汲取一點可憐依靠的存在。
大伯王軍對他也很好,反覆交代要王齊好好照顧他,所以,就算王齊不耐煩,也會對他很好。
當時,小孩子不知世事,善惡都沒有邊際,他不止一次,被人嘲笑是沒爸沒媽的孩子。
他為此傷心過,但是次數不多,因為每次當他被人譏諷,傷心難過的時候,王齊都會第一時間跳出來,為他出頭。
那時候,不管王齊是真心還是隻為了完成大人的囑咐,最起碼,當他跳出來的時候,在王銘的心裡,無異於英雄一般,帶著耀眼的光輝,救他脫離一切悲傷痛苦的境地。
他還記得,那時候王齊經常喜歡自稱老子,跟他說,一切有他,讓他不要怕任何人。
為了逃避可能遭遇的困頓窘境,他一直都喜歡跟著王齊,再者,王齊雖然嘴頭上會兇他,但實際上,他對他很好,像是親弟弟的那種好。
最後,好的讓他一再沉淪。
十四五歲,初中還未畢業的時候,他就發現,自己的目光已經離不開王齊了,他不止一次想要跳級,這樣就可以和他在一個班裡,朝夕相對。
但直到最後,他也沒有跳級,因為沒有勇氣,生怕給了自己這個機會,貪慾就會佔據他的內心,讓他索取更多。
起風了。
王銘下意識的裹緊衣服,抬頭看了看天。
這是個陽光普照的好天氣,但是隱隱的,他看到了天際邊緣處的黑灰色雲體
會下雪嗎?他想。
他很喜歡下雪,在哈爾濱的時候,他就經常能看見下雪,厚厚的大雪覆蓋到腳背,就算寒風刺骨,站在雪地裡看雪的時候,他也覺得值得。
可是家裡這邊,以前小時候還能經常看見下雪,雪勢也不小,但最近這幾年,青淮就算下雪,也只是薄薄的小雪,還沒等你看出來什麼感覺,雪就停了,然後很快就融化了。
這個時候要是能下場雪就好了。
王銘低著頭走了很久,直到雙腿又酸又累,他才稍稍抬起頭。
他順著馬路,這一走竟然走到了市郊,他拿出手機,發現時間已經過去了一個多小時,而他走了十餘裡。
距離家裡還有將近三十里,距離天黑還有四個小時。
能走回去的。
他又提步走,這樣慢慢的行走,能讓他整個人稍微平靜下來,別去想那麼多。
季楓找到王齊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兩點,王齊坐在馬路邊的長椅上,一臉失落。
季楓走過去,拿出剛才路邊買的麵包:&ldo;吃點吧。&rdo;
王齊搖搖頭:&ldo;不餓。&rdo;
不是不餓,只怕是不想吃吧。
季楓也不強求,自己撕開吃了一半,剩下的給了不知道從哪裡跑出來的小野貓吃了。
這貓看來是個白眼狼,吃完了季楓給的麵包,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