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承包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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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之前村子被上面選中建設一個投資專案,徵收了村子裡的土地。
談妥之後,徵拆款已經到賬了。現在問題就是,這筆錢是給村民分掉還是用於村裡基礎設施的建設,不能只由村幹部決定。
所以有了村民的民主會議,聽取大家的意見。
誰會拒絕金錢的誘惑?
大家七嘴八舌討論之後,絕大部分人覺得還是分掉比較好。
但是在分配方式上,意見又產生分歧了。是按戶數來分?還是按人頭來分呢?
一時間,家裡人口多的和人口少的家庭,紛紛又打起了各自的小算盤。
爭論一通之後,都不能達成了一個統一的意見方案。
“錢怎麼分,總會有人不滿意,那還不如別分了,就把這錢用來給村子裡修水泥路得了,起碼每個人得要走路吧!”人群中有人不忿氣的說道。
“這倒也是可以,村裡通往外面的那條泥巴路,天晴還好。一下雨啊,就爛的不行,早該修了。”有人附和道。
問題又回到了原點了--錢不給村民分掉,就用作村裡基礎設施的建設。
可修路的活可是個肥差,安排給誰,又是個難題了。
“之前李軍在外面包過工程,有經驗,他又是村裡的幹部,我覺得要是修路的話,我推薦李軍。”說話的是李軍同宗本家的一個後生。
這話聽著,藏私與偏袒的意味太明顯了。
而李軍呢?他只是坐在那不說話,擺明了他也是有這個打算了。
人群中的嘀咕聲越來越大,不是每個人都服他這個村幹部的。
“這不好吧,村上的工程,村幹部更要避嫌才行。”人群中有人發表意見。
“是啊,我們村也不只他一個人在外做過工程,也有其他人也能做的。”
“三根也在外面跑工程的,要說幹,他也行。”李三根被點名,一時間有些沒反應過來。
他20歲的時候,跟著村裡的一些小夥子也去建築隊打過工。當時,他們去投奔的是本地鄰村的一個小包工頭——李小禾的大舅舅許平。
李三根就是在工地幹活時候,認識的同在工地幫她哥哥幹活的許芳。
兩人在相處的過程中互相有了好感,當時,許芳的父母是不同意李三根這個女婿的。小夥子雖然長得一表人才很精神,可是他的家庭太爛包了。
但是沒辦法,拗不過許芳的堅持。
1996年,22歲的李三根迎娶了許芳。
兩人結婚後,許芳的孃家見不得女兒受苦,借錢給他們拆了破舊老房,建了新房。
當時,村裡很多人都羨慕李三根娶老婆的運氣。
而李三根也開始跟著許平幹工地,大錢雖然是許平賺著,他只能跟著後面分點湯喝,但日子也過得去。
“是啊,三根也是在外面幹過工程的人,讓我說,給他幹更放心。”聽到有人提到李三根,人群中也有其他人開始附和。
都是幾十年相處下來的鄉里鄉親,每個人的人品如何,大眾可是有目共睹的。
很多人心想:要說給李軍修路,這個錢還不如給李三根賺!
“給誰幹都是一樣的,都是為了給村裡搞建設謀福利嘛。無論是誰來修路,我個人是沒有任何意見的。”李軍終於答話了,聲音中倒是聽不出喜怒。
他這套大道理帽子壓下來,別人反倒是不好再說什麼了。
村民會議還在繼續...
晚上十點多,家裡其他人都回房間休息了。
許芳坐在客廳等來了晚歸的李三根。
“你們去開會說什麼了?”許芳好奇地問道。
李三根把情況大概的講述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