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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很快,寧婉就知道她不需要糾結如何道歉了,因為她看到傅崢又看了一眼自己的肩頭,然後滿臉嫌棄地脫下了那件昂貴的西裝上衣,動作毫無停頓冷漠無情地走到了樓外的垃圾桶邊,然後逕自扔了進去。
「……」
好一個無情無義的資產階級。
至於雞屎,還是留給他體味民間疾苦自己掃吧。
第4章
雖然寧婉多次強調社群法律工作並不容易,但傅崢其實並沒有放在心上,比起他以往經手的幾千萬美金標的額的案子,這種雞毛蒜皮的民事小糾紛簡直讓他辦起來都覺得沒有任何挑戰。
他一邊翻看史小芳和劉桂珍的陳述以及提供的一些證據材料,一邊就開始後悔起自己決定拓展民事領域的決定來,因為民事領域看起來比商事更對自己毫無吸引力,一馬平川到連一點起伏都沒有。
傅崢想起寧婉最後的那番挑釁,更是忍不住冷笑出聲,真是夏蟲不可語冰,十足的井底之蛙。
寧婉這種人他不是沒見過,守著自己丁點大的地盤,就覺得是全世界全宇宙最珍貴的寶座,別人都眼紅著覬覦了。這種人根本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或許這輩子也不知道自己根本看不上她這一畝三分田,也虧得高遠還說她在社群口碑好,可見人民群眾真的太好糊弄,大概她這種兩面三刀的和稀泥大法,反而深得人心吧。
其實客觀的說,寧婉長得是不錯,但心胸狹隘為人斤斤計較,品行根本稱不上她的外貌,傅崢只覺得自己在這個社群待三個月都嫌長,他考慮順利辦完這個案子就直接以合夥人身份回律所總部算了。
自己用了份假簡歷,因為看起來像個沒經驗的新人,她就論資排輩上了,還可著勁排擠自己,看起來像是給自己提醒,但不就是以為自己沒經驗,所以誇大辦社群案件的難度對自己「恐嚇」嗎?
傅崢就不知道了,這種案子能有多難?就算沒有實質性損害構不成侵權,也可以尋求物業的幫助,物業解決不了,那還有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
傅崢以為這種小事,大約就是止於物業了,連找主管部門的必要都沒有,然而等他真的聯絡了小區物業,才發現並不是這麼回事……
「不好意思啊,律師,你別和我說什麼法律規定不規定的,就這麼說吧,如果是在小區的公共區域裡養雞,我們物業當然是有義務處理的,但現在這個雞,養在人家自己房子裡,我們怎麼管得著啊?總不能手伸那麼長連人傢俬人產權房裡養什麼都管吧?何況我們也沒有執法權啊,就算是養在公共區域的,我們也只能勸誡說服人家。」
「……」
傅崢在物業碰了壁,也沒氣餒,很快,他又找到了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不管如何,在公寓樓小區內養雞就是違法的,一旦向這些主管部門投訴了,是必須要處理的,養雞的劉桂珍要是不配合執法,那主管部門就得強制執行對雞進行撲殺。他對寧婉那套調解不買帳,他只信奉依法辦事,法律白紙黑字都規定的事,難道作為律師還走歪門邪道嗎?
果不其然,他一投訴,主管部門給予的答覆就完全如他所料——
「對於這種在小區裡養雞的,根據規定是要強制撲殺的。」
工作人員推了推眼鏡,給予了肯定的回答,只是傅崢還沒來得及高興,就聽到對方繼續道——
「但是吧,雖然我們有執法權,遇到真的特別不配合的居民,撲殺工作也會很難推進,畢竟如今法治社會,我們也不能暴力執法啊,我們要是帶著撲殺工具去敲門,對方不開門,我們也不能破門而入的,而且就算開門了,我們說明來意後,對方不同意不許我們進門,我們也不能強行進入人傢俬宅,現在這些事很敏感的,我們也非常注意在法律範圍內辦事,一旦真的撲殺過程裡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