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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和石野和枝是同案犯關係,這一點我們已經清楚了。可是有一點我不明白,如果這次的案犯是為了復仇,那麼,本案被害人的居所連她自己的母親都不知道,案犯怎麼可能知道呢?&rdo;對水島的看法,署長提出了順理成章的疑問。
&ldo;這個問題,正是把兩起案子聯絡起來的關鍵。不過有一點我們不要忘了,山岡明子和家裡人沒有聯絡,這並不意味著她和石野和枝之間也沒有聯絡。&rdo;
&ldo;那麼,罪犯又怎麼可能知道石野和山岡間聯絡呢?&rdo;
&ldo;不能排除罪犯和石野、山岡都有交往的可能性。因為那次事件的被害人本來就是這兩個人的同學。&rdo;
&ldo;你是說,罪犯有可能是她們的另一個同學?&rdo;
&ldo;至少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我認為。&rdo;
&ldo;只因為山岡和石野是那次私刑事件的同犯,就把山岡的案子和石野的案子聯絡起來,這樣看還為時過早吧?&rdo;
與會者中有人提出了異議,這也是預料之中的。
&ldo;在被殿村重吉豢養起來之前,據說山岡明子還在新宿的酒吧工作過,而且有相當複雜的異性關係。在被殿村重吉據為私有之後,她甚至還會背著殿村和以前的男子來往,這也說不定。所以我認為,在查清她的其它交友關係之前就先入為主,咬住那次早就該淡忘了的私刑事件不放,這是很危險的。&rdo;
&ldo;我並不是想把什麼先入觀強加給各位,但是,我也不贊成那次私刑事件被淡忘了的看法。不錯,私刑事件發生在八年前,但那次事件造成的影響現在還在繼續,而且,事件中的被害人去年十月自殺了。可以說,死者的親屬不但一點都沒有淡忘那件事,還因被害人的自殺進一步加深了仇恨。我只是希望大家把那次事件作為這次案子的動機之一加以考慮。&rdo;水島語氣緩和地反駁說。不可否認,在警方內部,人們對聯手破案往往有一種牴觸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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