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頁 (第2/2頁)
[日]有棲川有棲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八零中文www.80z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的事&r;。我想他大概察覺到瑞典館發生了什麼不尋常的事,也許是想問問看是不是發生了殺人兇案、誰被殺死之類的事吧!&rdo;
&ldo;哦!原來他是這樣的小孩啊!&rdo;
&ldo;是的。乙川先生說過自己之所以執筆寫童話,就是希望能鼓勵小朋友,我想乙川先生可能就是設定他那樣的小孩為讀者而創作吧!&rdo;
&ldo;想要鼓勵小朋友啊!記得我小時候好像沒有因為什麼童話而受到鼓勵呢!&rdo;
&ldo;像你這種孩子王不適合看什麼童話啦!&rdo;
&ldo;別亂給人下標啊!我好歹也算是個性纖細的小孩,想像不出來吧?&rdo;
只見他臉上浮現一抹像是自嘲般地微笑。雖然口氣聽起來不太像是開玩笑,相對地,也很難定他說的是真是假。
雖然認識這位嘴巴壞、歷練豐富的友人已經十數載,還是有很多事始終沒問過他。像是為何他會成為研究犯罪社會學的學者、為何會以偵探一角參與刑案偵辦工作等,對他還有很多疑問。雖然端出社會學者的身分,就能順理成章參與搜查工作是個不錯的擋箭牌,難道沒有隱藏其後的真正目的嗎?犯罪者‐‐也就是所謂的殺人犯‐‐雖然對其充滿憎惡;但相對地,似乎也有種同袍意識的情感。也許是想探索宛如被惡魔附身,如此複雜的自己心中的情感秘密,這才是偵探工作的真正目的不是嗎?我在心中思索著。
&ldo;所謂刑法,其實是個有點奇妙的規範與制度,&l;殺人者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r;法條上被如此定義,如果殺人最高可判&l;死刑&r;作為代價,那麼就某種道理而言,國家便是預設了這樣的償贖方式。&rdo;有一次,火村以非常沈痛的語氣,向我指責這個奇怪的論點。
‐‐所謂犯罪,就好比如果你敢從跳板上跳下來,那就跳吧!可以去你夢中想去的任何地方。但是相對地,要支付一筆報酬。如果有哪個混蛋想騙吃騙暍,我就會竭盡力量向他討回這筆債。這就是一向不信神的我的決心。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