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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的所有人都對曼森一案抱有興趣。發生在洛杉磯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塔特以及拉比安卡被殺案已經過去了10年,曼森一直堪稱世界上名聲最響、最令人膽寒的兇犯。此案在匡蒂科屬於固定教學內容,雖說案情的基本事實已經水落石出,我卻覺得我們並沒有真正洞察出促使他作案的動機是什麼。我不知道從他那裡我們能指望有何收穫,但是我認為,像他這樣成功地操縱他人服從自己意志的人是非常重要的案犯。我和鮑勃&iddot;雷斯勒在聖昆廷監獄主分割槽旁邊的一個小會議室裡見到了他。那地方三面圍有用鐵絲網加固的玻璃窗,這種房間是專為犯人與律師會面準備的。
我對曼森的第一印象截然不同於對肯珀的第一印象。他怒目而視,眼神警覺,兩個眼球滴溜溜轉個不停。他比我想像的還要身材瘦小,身高不足5英尺2或是5英尺3。這個貌似文弱的小矮子怎麼會對他那臭名昭著的&ldo;家族&rdo;施以如此巨大的影響呢?
當他爬靠在放在會議桌上首的一張椅子背,以便在他講話時能俯視我們時,我們立即找到了一個答案。在我為這次訪談瞭解他的背景情況時曾經讀到:當他對信徒宣講教義時,習慣就坐於沙漠之中的一塊大石頭上,從而為他的山上佈道增強身材效果。他從一開始就向我們表明,儘管審判引起了廣泛關注,媒體做了空前報導,他並不理解為什麼要關押他。畢竟他沒有殺害任何人。他反倒認為自己是社會的替罪羊、美國陰暗面的無辜犧牲者的象徵。他在審判期間刻於額頭上的萬字飾已經褪色,但還依稀可見。透過第三者的合作,他依然與囚禁在其他監獄的女性追隨者保持有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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