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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見此情形,只得坐在車內等候救駕了。不一會兒,法警聞訊趕來,硬是在人海中開啟一條通道,胡蝶等人這才得以跨出車門,進入律師休息室。不久,林雪懷與他的兩位律師也抵達法院。
十時許,在法警的開道引導下,胡蝶和林雪懷及雙方律師進入法院第一庭。該庭門口,有數位法警嚴密把守,在放進約三百餘人後,即把其餘數百名旁聽者阻隔在門外。
十一時許,法官周達仁率書記官等步入法庭,第二次庭訊就此開始。
法官開始訊問:
&ldo;經過第一次庭訊之後,不知道你們雙方有沒有私下調解?有沒有和解的可能?&rdo;
胡蝶首先答道:
&ldo;鑑於被告人品質上的極端惡劣,實在不能和解,請求庭長從速判決。&rdo;
林雪懷見胡蝶急於了結此案的心情溢於言表,正中下懷,表面卻不露聲色,以哀怨的語調,反覆強調自己悔過及和解的誠意。
法官再次問胡蝶是否和解,胡蝶不假思索脫口而出:
&ldo;只求解除婚約。&rdo;
法官轉而詢問林雪懷:
&ldo;現在原告已不願維持婚約,關於解約,你意如何?&rdo;
林雪懷答道:
&ldo;解約之事,我知道大半非胡女士本意,所以我仍不願解約。&rdo;
沒想到此話激怒了胡蝶,她厲聲反問林雪懷:
&ldo;你何以知道不是我的意思?我已當庭親口說過,你何能勉強我,不要說你不能勉強,任誰也不能干涉。&rdo;
法官見和解已不可能了,便再問胡蝶:
&ldo;那麼,是否可以無條件解約?&rdo;
胡蝶向詹律師望去,只見詹微微搖頭,此時胡蝶也恨林雪懷的得寸進尺,覺得自己要是同意無條件解約勢必會引起對方的趁機進逼,自己也不能貿然行事,於是她仍按和詹律師商量的方案答道:
&ldo;我仍然堅持原來的解約條件,被告應如數償還我的借款、貸款;另外,被告應當賠償我的精神損失費,這比起我所受到的傷害,那區區賠償是我應得的。&rdo;
法官轉向林雪懷:
&ldo;被告,你的意見呢?&rdo;
林雪懷深悔剛才過於貪心,放過了也許能無條件解約的時機,現胡蝶又把他最害怕的條件提出來,他只得答道:
&ldo;我總覺得無解約的理由。&rdo;
林雪懷的回答顯得蒼白無力,旁聽席上的人們都微微地搖頭。
詹律師抓住機會,大聲說道:
&ldo;被告早已堅決表示要解除婚約,到庭後卻不欲解約,其目的實際上在於不願負擔解約名義,為何不願負此名義?實為不願還款和賠償原告損失!&rdo;
詹律師的話一針見血一語中的,林雪懷被當面撕下偽裝,神情極是尷尬。
接著,法官開始審理借款和購車之事。借款之事十分棘手,胡蝶和詹律師研究後,決定略去較小的款項,而在大數目上入手。所以當法官問道:
&ldo;原告,你們講被告借了你們許多款項,可有什麼證據?&rdo;
詹紀鳳舉著一張支票,說道:
&ldo;略去小數額先不提,這600元現金是胡女士嚮明星公司替被告代借的。&rdo;接著他又指著支票的背後,說道:&ldo;被告拿著支票去銀行取款的時候,在支票後面蓋上自己的名章。&rdo;
法官接過此支票,問林雪懷。林雪懷辨白道:&ldo;此票是我代原告向銀行取款,取得現款後即已交付原告,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