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集 豺狼吃魚 (第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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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頭閃回,補敘婁師德軼事。
婁師德擔任御史大夫之時,武則天因為佞佛,曾頒佈禁屠之令,非但禁止屠宰禽畜,且禁漁捕魚蝦,因此近海之人多被餓死。
數師德到陝西公幹,地方官敬其官高德劭,暗命庖廚備以魚羊。吃飯之時,婁師德見廚子送上一盤羊肉,由是問道:皇帝嚴禁屠殺,此處怎會有羊肉?
廚子依照本官所囑,順口答道:此羊被豺咬死,棄之可惜,故奉承上官。
婁師德聞而笑道:這隻豺甚解人意,只是太巧,被我碰上。
於是開懷大嚼羊肉。稍頃之後,廚子端上一盤魚膾,婁師德又如前所問。
廚子又道:這隻魚非是小人所殺,亦是被其豺咬死者。
婁師德斥罵道:你實為蠢貨,不知變通。豺狼乃是陸上走獸,焉能入水咬死魚哉?你應說此魚,是被水獺咬死者也。
其後婁師德巡視幷州,在驛館就食。因見自己所食精米,下屬皆吃糙米,便責驛長:勢利小子,何用兩種米待客?
驛長惶恐道:浙米不備,故使尊介粗食,死罪。
婁師德聽罷釋然,於是笑道:是我此來倉促,非汝之罪。
便令撤白飯,與屬下同食粗米。
巡察屯田之時,婁師德因有足疾,便坐於光政門外,等人牽馬以至。縣令其後引從人到光政門迎接,因為不識婁師德,自我介紹之後,便與其並肩坐於橫木。
數師德僕從牽馬而至,見縣令與家主並坐,遂喝道:你是何人,敢與納言大人並肩?
縣令大驚,急忙拜倒,口稱死罪。
婁師德一把拉起,哈哈大笑道:若依唐律,與納言同坐不死。
離開幷州,復至靈州,在驛館食畢,叫上隨從,準備離去。手下判官怨氣沖天道:大人是吃飽喝足矣,我等職微,驛館無人答理伺候,水未及入口也。
婁師德便將驛長喚至近前,責問道:判官與納言有何區別,你竟敢不理?不敬上官,論罪當責二十,你自去拿板子來。
驛長連忙叩頭請罪,連稱下次不敢。
婁師德:我本欲打你一頓,但以我納言大使身份,若因此細事親責你一個小小驛長,於我官聲有沾。若投訴於你直屬上官,你小命卻又難保。速備茶飯招待判官,我便饒你。
驛長叩頭流汗,狼狽而去。
婁師德復轉身對判官道:我替你出氣矣,休再怨天恨地也。
判官見此,慚愧無地。
婁師德因知狄仁傑大才,故極力薦其入閣擔任宰相,而不使其本人知道是自己所薦。狄仁傑拜相之後,因性格不合之故,卻多次排擠婁師德,利用手中職權,將其放出外任。
武則天因問狄仁傑:若以卿觀之,婁師德其人,可稱賢明乎?
狄仁傑照實回答:其若擔任軍中將領,可稱謹慎守職,是否賢明,臣不知也。
武則天又問:婁師德可謂知人乎?
狄仁傑答道:臣曾與其同僚,未曾與聞其有知人之明。
武則天道:我用卿為相,就是婁師德舉薦;由此看來,其確實可謂知人也。
狄仁傑大慚道:婁公盛德,我被其寬容相待卻不自知,不及遠矣!
閃回結束,書歸正本。
長壽二年春一月甲寅,前尚方監裴匪躬、內常侍範雲仙因私謁皇嗣李旦坐罪,被腰斬於市。自是公卿以下,皆不得見故帝睿宗。
其後又有誣告皇嗣潛有異謀者,武皇太后不信李旦造反,便命來俊臣鞫其左右近臣,必取罪狀。太子左右近侍不勝酷刑楚毒,皆欲自誣,以求解脫。
內有東宮太常工人安金藏,京兆人氏。在堂上當眾大呼,極力為太子辯冤,又謂來俊臣道:公既不信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