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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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長的水印……他試圖忽略那明顯的水印,靜下心來投入工作,可是視線餘光卻總是看得到,感覺整個人注意力都分散了,糾結了一會,瞥了一眼全神貫注的蘭斯,最後還是站了起來,從廚房裡找來一塊抹布,開始忙碌起來。
簡單翻閱了一下,蘭斯發現,他手上握有的小說改編版權居然有六個,這著實是出乎意料的。要知道,這些小說版權都是在李瑾穿/越過來之前買下的,不管小說的質量如何,這一份眼界就值得讚揚,難怪蘭斯能夠在最開始就看出“哈利-波特”的價值。
蘭斯把最上面的三本小說都翻開來仔細閱讀了一下故事梗概,避免再次犯上一次的錯誤,錯過了有價值的作品。不過結果卻失望了。
首先必須承認的是,蘭斯眼光確實獨到,他先是在南加州大學就讀了英語語言文學和哲學專業,其後在劍橋大學學習了西班牙語和法語專業,之後還進入英國皇家戲劇藝術學院學習,對於語言和文學藝術的敏銳度高人一籌。
蘭斯剛才閱讀的這三本小說都有一個共同點,文學性和社會性都值得細細琢磨,其中一本小說叫做“混亂人世”,講述了處於劇烈的社會變動時期的坦尚尼亞青年一代的生活,不僅講述了主人公短暫而轟動的一生,而且詳實地描寫了坦尚尼亞的當地生活。頗有一些簡-奧斯汀(jane-austen)的風範,但卻具有鮮明的非洲風格。
可是這三本小說還有一個共同點,改編難度太大,拍攝難度更大——目前整個東非的政權問題依舊動盪不安。至少在蘭斯記憶之中,一直到2015年也沒有人能夠成功地搬上大螢幕。
緊接著又閱讀了第四本,但還是失望收場。也許是此前期望太高,所以現在失望就比較明顯。蘭斯覺得腦袋開始有些腫脹,又給自己倒了一杯咖啡,點燃一支香菸,準備繼續閱讀第五本小說,可是想了想,蘭斯把第五本小說又放了回去,翻找了一下,把那份合同拿了出來。
這份合同是西洋鏡影業擬定的,法律條文對於蘭斯來說依舊是天書,不過可以看得出來,主要內容就是說,蘭斯將他手上的六部小說改編權以十五萬美元的價格轉讓給西洋鏡影業。十五萬美元,粗略看來,這著實是一個低廉的價格。
可是,如果考慮到蘭斯和西洋鏡影業的處境——在2002年的好萊塢改編非洲和南美洲的小說,確實是一個不可能的任務;更何況,蘭斯單槍匹馬,而西洋鏡影業則是二線製片公司,這些改編權在西洋鏡影業手上才更加能夠體現價值。那麼,十五萬美元就是一個慷慨的交易了。
做一個橫向對比,當初蘭斯以二十五萬美元的價格,成功拿下了“哈利-波特”系列作品的電影改編版權;而後瑞恩和塔克則將改編權以七十五萬美元的價格賣給了華納兄弟;隨後華納兄弟又以三十萬美元的價格,從j-k-羅琳(j-k-rowling)手中將系列作品的商業化權、專利使用權打包購買了下來。
如此說來,這份合同的交易金額確實可以算是大方了。可以看得出來,瑞恩為了讓蘭斯心甘情願地出手,確實花費了大力氣。
蘭斯已經開始認真思考,他是不是應該簽了這份合同——至少,這樣他就可以有十五萬美元的活動資金——反正這六本小說在短時間內都不具備改編的價值,還不如用來套現。不過,對於拍攝電影來說,十五萬美元根本就是杯水車薪,更何況這筆收入他還必須納稅。
跳過了那些繁瑣的法律條文,蘭斯尋找到了關於六本小說的詳細條款,一一閱讀了下去,然後蘭斯的視線猛然就停了下來,一個名字映入眼簾,“神之城”,這讓蘭斯整個人猛然就坐直了身體,全身的細胞都被調動了起來。
蘭斯認真確認了一下“神之城”的相關條款,裡面卻沒有找到自己需要確認的內容,於是把合同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