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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和現實生活的時間線會有一些偏差。
看之前先把腦子放在這。
【腦子存放地】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不要帶腦子看!不要帶腦子看!不要帶腦子看!
如果讀者大大非要帶腦子看,那我只能說:你贏了!
為什麼?因為你不聽啊!
“什麼?讓我參加《偶練》,老闆你有沒有搞錯?”林亦百般不解的向電話那頭詢問道。
電話那邊傳來糯糯的聲音,“你小子就知足吧!你知道我為了你能參加這個節目花了多大的力氣嗎?”
“小子,記住去那裡不要給我惹事!我不會再像在寒國那樣給你擦屁股,但是我們也不怕事,誰要惹到你,記得報我名字。”
說完,林亦手機傳來嘟嘟的結束通話聲。
哎!剛剛回國的林亦本以為可以休息一段時間,沒想到這黑心的資本家,一天也不給自己休息。
沒經過自己同意就直接給自己安排好了,氣的林亦牙癢癢。
可沒辦法,林亦還是寄人籬下,這黑心資本家當初把自己從臭名昭著的某m娛樂公司撈出來,又求人又花了不少錢,才讓自己可以順利回來。
你要問林亦在寒國發生了什麼?還能是什麼,初中畢業的林亦,是個孤兒,某天在大街上閒逛遇見了一個自稱是某m娛樂公司的星探。
在星探的“忽悠”之下,沒見過大世面的林亦,被星探忽悠去寒國,於某m娛樂公司簽下一份為期八年的練習生合同,那年林亦十六歲。
但是來到寒國,簽下合同才發現,這一切的一切和星探說的完全不一樣。
某m娛樂公司不當人,每個月發的那微薄的薪水,完全不夠自己的生活開銷,雖然在公司吃住是完全免費,但讓林亦這些練習生去吃前輩留下的剩飯剩菜,林亦表示自己完全做不到。
於是在當練習生的日子裡,林亦除了日常的訓練,就是去酒吧當服務員,賺取生活費。
林亦不是沒想過解約,但當看見合同上那高達數百萬的違約金時,林亦知道把自己賣了也給不起,只能耗著等自己合約到期,公司才能放過自己。
其實林亦本身是某m娛樂公司的S級練習生,在林亦十八歲的時候,本有機會出道。
但到林亦出道前,林亦在工作的酒吧撞見公司社長兒子金聖虛,將公司的女練習生迷暈,正要行不軌之事。
身為一個正直、善良的少年,怎能讓對方得逞,果斷選擇報警,最後金聖虛被警方當場抓獲,女練習生也沒有被侵犯。
雖然,金聖虛被金社長狠狠“教育”一番,但作為財閥的兒子,哪能輕易入獄。
出來之後的金聖虛調查發現是林亦搞的鬼,對林亦展開了報復。
林亦是華國人,金聖虛不敢把林亦逼的太緊,要是到時候林亦真的出了什麼事,那可不是他爹金社長可以抗的住的。
但金聖虛搞小動作可是有一套,把原本屬於林亦的出道位給了別人,讓練習生的前輩對林亦進行霸凌,和公司的工作人員對林亦穿小鞋,讓林亦吃其他人吃過的剩飯剩菜。
林亦是誰,那可是從孤兒院裡靠著拳頭打出來的,林亦“寧死不從”,當林亦選擇報警那一刻,就沒打算出道了。
你敢霸凌我?那來比比誰的拳頭更硬;你敢讓我吃其他人的剩飯剩菜,那我就直接掀盤子。
在林亦十九歲這年,楊密從華國而來,想要發現“好苗子”,帶回去自己培養,給自己賺錢。
無意中發現了林亦,知道了林亦的事蹟,也發現了林亦的才華,S級練習生和你開玩笑的,於是乎,替林亦支付了高達數百萬的違約金(這裡指的是華國幣)。
但要林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