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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與北戴河》作者:耳耳刀 【完結+番外】

文案:

互攻,互攻

「朱丘生是這世界上最高的山——朱峰,我根本翻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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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丘生是我的小學同學,一次行俠仗義把我從枯井裡救起來,從此被我賴上了。

後來他給我一個家,成了我的爹,我家長,我哥哥和我的心頭肉。

但其實,最適合形容我們倆的,還是菸酒。讓人上癮的嗜好品,離了日子就不能過。

我人菜癮大,我哥是我一沾就醉的酒。

我是他明知傷身,還抽了一輩子的北戴河。

外冷內熱彆扭酷哥x憨批懟精瘋球美人

朱丘生(孬蛋)x盧子卯(傻帽)

1v1,he

食用指南:

1、互攻,前期,後期年上

2、第一人稱

3、文裡語言鄉土市儈,不咋好聽

4、

5、嘿嘿,中篇中篇,存稿多多

第1章 序·傻帽日記

傻帽日記

2月14日 天氣晴

情人節前夕,公司的同事們都在給物件準備禮物,我也想給朱丘生準備一個,思來想去,不如寫寫我們倆之間的故事,結果一落筆就收不住,寫了又臭又長十萬字,硬生生把情人節禮物寫成了人生回憶錄。

朋友羅明看到了,說你這都能發本書,我說那就發唄。結果又在名字上犯了難,我說就叫我和我哥的小二十年愛恨情仇,他嫌土。最後臨時抱佛腳看了點文學作品,決定採用一種浪漫的說法,也就是你們看到的那種。

羅明覺得不錯,認定這是種借物喻人的手法(我們倆文學素養都不高),至於朱丘生嘛,他看見字就腦仁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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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不說∠( ? 」∠)_

第2章 二年級,坐井觀朱

朱孬蛋說自己是鐵渣渣,我是他的金疙瘩。他說鐵渣渣活該掉在山裡爛了都沒人發現,金疙瘩就算埋在土裡久了,摸出來擦擦還能亮。

他說,我沒什麼好的,你出去吧。

我說,我不,我要死在山裡,埋在他背上。

—— —— ——

第一次見朱丘生,他是深不可測的黑,我是乏善可陳的白。這麼說可能太文藝了一點兒,具體的講,就是他身上的泥一層壓著一層,埋汰得連個人樣都認不出來,我穿著棉質的小白襯衫條絨褲子,臉蛋兒乾淨地像個剛扎的紙人。

至今我都沒明白,是不是身上越髒地位就越高。只記得鍋子鎮銅鑼村第一人民小學的人把他當祖宗,卻可勁兒地欺負我。

當時我八歲,上二年級。跟著我戶口本上的父親盧三白和本來在戶口本上後來又遷出戶口本的母親陳翠雪回了銅鑼村,之所以是「回」,是因為盧三白他本來就是銅鑼村的人,現在又調了回來,當鎮政府辦公室主任。

這些都是背景,再說回第一人民小學。盧三白說自己是「人民公僕」,不知道我怎麼就成了「人民公敵」。入學第一天,「人民」們就在我的白襯衫上踩了個大黑印。我當然文明,和他們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然後被「人民」們推進了茅房裡。

當時朱丘生剛放完水,我在被打的間隙,看見他往褲腰上繫了個死扣兒。

他沒管我。其實他是「人民」領袖,說一句我就能逃出魔手,但他沒講,可能認為沒有必要。

然後我被打得鼻涕眼淚直流,懂得都懂,男性之間的爭鬥越硬氣越不會被人小覷,像我這種哭鼻子的,會被長久地當成軟柿子。

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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