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太子的嚴懲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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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虎道:“老臣支援殿下,黨爭之禍,為害甚大,國弱小還內耗,如何能抵抗外敵?只有拋開黨爭,團結一致,才能集中力量,才能將隋國擺脫弱小捱打局面。”
眾大臣本來非常擔心楊晉會在臨政後直接清洗掉皇子黨的人,沒想到他連背叛者都不治於重罪,此時更鬆了口氣,一齊表示支援。
楊晉道:“治國需要文臣,衛國需要武將,孤王希望從此之後,文臣武將精誠團結,不要再搞內耗,國家必須富強起來才行,不能再讓人任意欺凌。”
文武百官都聽得精神一振。
這些年來,東邊唐帝國,西邊晉國,仗著國力強大,時不時就會過來敲一下,零零碎碎的,許多國土不知不覺就變成了他們的。
而弱小的隋國,只能選擇忍氣吞聲,只希望人家不要敲得太狠即可。
就連三年前,在韓虎和楊晉的率領下,大敗了晉軍,擊退了唐軍,也不過是恢復了戰前被他們佔領的大部分土地而已,為了息事寧人,勝利一方的隋皇竟然主動送了一塊土地給晉國,還花錢犒賞晉軍那些敗軍以示友好,以換取一張友好條約。
但是條約有用嗎?對於小國來說是心理安慰,而對於大國來說完全沒有用,想撕就撕,一個邊民朝他們的人尿尿,都可以成為開戰侵略的藉口。
真的受夠了。
但沒辦法,弱國就只能這樣。
楊晉道:“說到這個,孤王今天聽說了一件事,東晉使者昨天強搶並姦汙了一個黃花閨女,此女投井自盡,其父到官衙告狀,卻被當場亂棍打回……京城府尹楊大人,孤王問你,此事是不是真的?”
一個文官慌忙出列,說道:“殿下,是實情,按照友好約定,東晉國的使臣若在我朝犯事,不可按本國法律處置,需得與東晉國相關部門交涉,可是一直以來本朝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儘量不傷和氣。這件事我們已按小事處理,給了受害人一百兩銀子,可他太貪心竟不接受,所以才亂棍打走的。”
楊晉怒道:“豈有此理,受辱,投井,你給人家一百兩銀子當作小事處理?楊大人,如果受辱投井的是你女兒,你會接受一百兩銀子,而讓對方逍遙法外嗎?”
楊大人道:“那又不是什麼大戶人家,只是草民百姓,按照歷來慣例,就是小事。”
楊晉吼道:“住口!就算是草民百姓,那也是我父皇的草民百姓,豈容輕賤?何況這位東晉使官在任以來,已經出現了五起類似的事件,引起三個民女自盡,還有其他欺壓我國百姓的行為,這些你都知道吧?”
楊大人面紅耳赤,不敢吭聲。
“知道不知道?”
楊大人道:“知是知道,可是歷來官員都是這樣處置的呀,並不是下官開始的,不能因為一些草民影響兩國關係……”
“住口!”楊晉暴怒了。
楊大人見他如此動怒,哪敢吭聲。
楊晉控制了一下情緒,問道:“你帶過兵嗎?”
“回殿下,下官沒有。”
“孤王有,孤王只知道,哪一次為國征戰,為國犧牲的,不是這些草民百姓子女?你有何資格輕賤他們?有何資格,任他們受人凌辱?”
楊晉怒道:“傳旨,立刻革去京都府尹楊肅的功名職務,逐出京都,以後,凡是像他這樣媚外求安,不為本國百姓做主者,就按照這個處理。”
眾人一陣譁然。
三個大將背叛了他,他卻網開一面,只是降職罰俸,誰能想到,他對京都府尹處理這一件小事如此生氣,直接就革去功名職務?
楊大人傻了眼,大叫道:“殿下,冤枉啊,歷朝以來京都府尹處理對外之事都是這樣做的,下官也是按照先例,換了任何一人,都會照此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