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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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傾向和思想,對外界則以愛的態度來觀察一切事物,自人類以至可以理解的下級的東西,任其各顯神通。由此便發生與自然界的各個物件的不可思議的親密關係與自然全體的默契和共鳴,因此外界每發生一種變動,無論是住所地方的遷換也好,時日季節的流轉也好,或任何一種的推移也好,都觸動到我的心的最深處。……歌德在《莎士比亞命名日》(1771)這篇短文裡認為,莎劇人物準確地再現了人的本質,所以他讚歎道:“這是自然!是自然!沒有比莎士比亞的人物更是自然的了。”維特心目中的自然“意味著人的性格的完整性,一如宇宙的統一性,但也是對善與惡的二元論概念的揚棄,拋棄天神的啟示和救世的諾言,承認生老病死的人的命運”,這種自然,“不單純是山川風光,而是一種哲學的、生物的和社會的概念”,而且也是一種藝術觀。由此我們便不難理解,為什麼維特稱自己是自然的兒子和朋友。勃蘭兌斯對此的看法是維特“不僅在感情上是自然的兒子,而且就天才是自然的最高發展來說,他就是自然本身。他融化到自然裡,在自己身上感到了自然的無限生命力,因而產生了‘神化’的感覺”。
除讚美自然外,維特還十分推崇天才。天才這個詞常常會引起誤解,以為天才就是“超人”,是與生俱來的,是玄而又玄的東西。關於天才,歌德曾發表過許多見解,其中不乏相互矛盾之處,到了晚年他的看法趨於成熟,很有睿智。他認為,天才是最合乎自然的,反對束縛,要求平等和個性解放;天才是“最富創造力的人”,具有獨創性和標新立異精神,具有高尚的目的;天才善於吸取群眾的經驗和智慧;天才不是天生的,要具備多種條件,包括適當的身體素質,要學習別人的長處。
維特的時代是一個需要天才和產生天才的時代,所以狂飆突進時期又稱為“天才時期”。但是這又是束縛天才的時代,維特是個才氣橫溢的藝術家,綠蒂曾多次稱讚他的才智和稟賦,阿爾貝特也說他是個很有才智的人。他追求感情自由,要求平等和個性解放,他投進自然的懷抱。維特聲稱,他“擁抱大自然的全部奇妙的感情”都“打上了天才的印記”。他要發展自己,實現自己的價值,但他深感社會上到處都有“禁錮著人類創造力和探索力的侷限”,譬如到綠蒂的父親S法官家來作客的一位大夫,見到維特和綠蒂的弟妹一起在地上玩就頗有微詞;又如維特起草文稿討厭繁縟枯燥的公文語言,而採用狂飆突進運動的生動的文風和具有活力的語言如倒裝句——當時年輕一代強調語言的表現力和感情色彩的標誌——,卻遭到恪守理性主義文風及其文法規範的公使的指責。維特的天才在當時的德國社會中得不到、也不允許他去施展,難怪他要發出如此沉痛的感嘆了:“為什麼天才的河流難得衝破堤岸,難得成為洶湧澎湃的洪水”,“其原因就在於,兩岸住的是沉著冷靜、深思熟慮的老爺,他們擔心自己花園中的亭榭、鬱金香花圃以及菜園會被洪水沖毀,所以知道及時築堤挖渠,以防患於未然。”(1771年5月26日信)。社會容不得天才,容不得維特這個新派人物,這正是當時德國的恥辱。
五、《維特》引起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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