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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變成了何楊。
高中三年亦是如此。
有的時候他也會躺在床上發呆,回憶一下以前和朝夕的那些時光,苦笑著讓酸澀的情感在胸口蔓延。他知道他不該要求那麼多,可既然人生可以重來一遍,為什麼要把朝夕抽走呢?難道一物換一物,是朝夕的消失換來了他的幸福生活?
那麼在你抽離朝夕這個人的同時,請把我腦中有關她的記憶全部抽走吧。
但也只是想想。在某些特定的時刻,他還是會不自覺地思念——他會在晚自修刷題目的時候忽然想起,曾經有一個不服輸的少女不依不撓抿著嘴倔強地和他拼速度和正確率;他會在上街看見某件衣服的時候,想起這件衣服穿在那個少女身上會是怎樣合適。
那些是他珍藏在腦海中的記憶,只是現在,好像已經沒有了繼續珍藏的意義了。
在他決定真正忘卻朝夕開始新的人生的時候,他考上了浙大的金融系。金融?他看著自己填好的系名,嘲諷般的笑了笑自己,拖著行李箱往前走。猝不及防地撞上了某個人,對方手裡的資料飄落了一地。
“對不起!”何楊急忙蹲下身幫對方撿,餘光微微一瞥,登時整個人如同觸電一般愣在原地無法動彈。
風兒揚起對方的黑色長髮,有幾縷蹭到了何楊的臉上,帶來淡淡的癢。她修長白皙的手指劃過地上的資料,眉目間一如既往是平和和淡淡的、難以言喻的高傲。不施粉黛的她褪去了那一層銳利,多了一分屬於她這個年紀的少女的清純。
是他日思夜想的那個人。
林朝夕抬頭看了何楊一眼,什麼都沒說,接過他手裡的資料就轉身離去。
只是幾步,她又回頭看了一直望著林朝夕背影沒有動彈的何楊,偏過頭皺著眉頭疑惑地問:“……我和你,認識嗎?”
“我叫何楊。”何楊不置可否,衝林朝夕微笑著,心中打定了一個主意。
她點點頭:“林朝夕。”說罷,翩然消失。
不管經過多少年,我都會記得你,認出你,追求你,愛上你。
記憶可以消失,身軀可以毀滅,可我對你的感情,永世不變。
上一次,我們沒辦法在一起;而這一次,我相信我們一定可以幸福。
這世界上,總有一種感情打破時間、空間的界限。我憑藉著這一種感情,來到這裡,尋找到你。
【番外一:最美的時光(END)】
【番外二】丟失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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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好今年一起過聖誕的嗎?聖誕節快到了,而你又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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睜開眼,睏倦地眨眨,用手揉揉發酸的眼眶,坐起身,煩躁地甩甩腦袋。柔軟的發乖順地垂在兩邊,卻和我的心情完全相反。公寓裡空空蕩蕩的,只有我一個人。孤獨、寂靜,忽然蜂擁而至將我的心一片一片地冰封。
這是我的家,可是我總覺得有什麼不一樣了。陳設、裝飾都和原來的一模一樣,也許是感覺?這個家給我的感覺和過去不同了,多了一些……嗯,大概是可以稱之為人情味的東西吧。我說不清那種感覺。
哦,忘記自我介紹了,我叫周崇光,目前的職業是《M。E》的簽約作家,那個老闆就是我異父異母的哥哥——宮洺。不過老實說,他那不苟言笑的樣子和我實在差的太多。我的愛好是打遊戲,喜歡的牌子麼……沒有很喜歡的,平時是通常看見喜歡了就買了。最喜歡的零食是冰淇淋,什麼口味都可以接受哦。
我算是個名符其實的富二代了。不過不必羨慕我,富二代也有富二代的悲哀。就在一年之前,我被查出來患有胃癌,直到前幾個月才透過治療真正治好這個絕症。而不幸的事還不止如此,那場手術之後,我會經常性地頭痛。宮洺和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