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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娜8歲那年在龍舍裡與緋夜立下血誓的故事,可以說充滿了戲劇性。
以高貴的女王血脈之身,與低劣的侍級巨龍立下血誓,古往今來能幹出這種荒唐事的只有洛娜一人。
洛娜當初抱著緋夜從龍舍裡跑出來的時候,斯汀直接血壓衝頂,被氣得當場昏厥,醒來後連著好幾天吃不下飯。
人與龍之間的血誓可不是什麼象徵性的東西,而是一種真正意義上不可違背的“誓言”。
血誓一旦立下,就意味著雙方成為彼此的終身夥伴,不離不棄。
巨龍先死,騎士此生不尋新龍。
騎士先死,巨龍此生不覓新主。
這種充滿浪漫色彩的陪伴,其實並非完全因為人與龍之間亙古傳承的情誼。
龍騎士裡沒有那麼多聖人,巨龍也不是什麼聖獸,人龍情誼固然堅固,可也不是都像傳說中那樣純淨。新筆趣閣
水往低處走,人心總是高了還想高,有很多龍騎士隨著見識進一步增長,心裡慢慢覺得自己的巨龍不夠強大,對其心生嫌棄,或者反過來也有。
這種時候,血誓就是維持人龍關係紐帶的枷鎖。
人與龍之間的血誓,立下之後就永遠存在,哪怕另一方身死之後也依然存在,將會伴隨終身。
一旦違背血誓,那就只有一個下場——體內龍血全面失控,身碎命死。
所以,當洛娜與緋夜立下血誓的那一刻起,就註定她此生只能騎乘緋夜,縱使是貴為女王血裔,她也不可能衝破血誓的束縛,這輩子都無法再換一條巨龍。
被自己寄予厚望的女兒,去了龍舍弄出這麼個荒唐的結果,斯汀心情能好就見鬼了。
最氣人的是,洛娜不是實力不達標,恰恰相反,她的實力完全超標,那條君級巨龍銀魅已經處於白給狀態了,她非不要。
不要君級,那你好歹拎一隻侯級巨龍回家啊,再不濟臣級也忍了,結果洛娜反手抱了那隻堪稱殘廢的侍級,斯汀一度懷疑女兒是不是故意搞他心態。
也還好洛娜作為女王血裔擁有足夠的壓迫性,再加上作為大小姐地位出眾,族人們最多也就是關起家門,把這件事當成茶餘飯後的笑談,沒膽子當面取笑,更沒膽子去歧視緋夜。
這要是換某個扈從血脈幹出這種事,怕是要淪為全族的笑柄,座下巨龍也免不了要被人冷言冷語。
話回當下,面對迪妮莎丟擲的疑問——有沒有後悔挑選緋夜——洛娜的回答沒有一絲猶豫:“當然沒有!怎麼可能後悔?”
迪妮莎摸了摸後腦勺,說:“不過你必須承認,緋夜確實很弱啊,體型這麼小,飛得不快,最厲害的能力也就是噴噴火,不會任何高階龍語。”
“你想,如果你當初選擇的是那條君級巨龍,去年在黎明峰,你可能根本都不需要我,直接帶著龍一起就把六王遺民收拾了。”
“緋夜沒能幫上什麼忙,被幾臺弩炮幹趴,還不就是因為作為侍級巨龍,它實在太弱了。”
緋夜聽後,吃肉的動作停住了,尾巴縮到肚子下面,垂著頭坐在那裡,喉間偶爾發出幽幽的哼哼聲,顯然是被迪妮莎說得很自卑。
迪妮莎說的也確實是事實,如果洛娜當年是和銀魅立下血誓,現在序列階級早就起飛了,哪會在黎明峰打得那麼慘,主要原因就是被緋夜拖累了。
不過,洛娜的態度無比堅決,她直接跑到緋夜身邊,抱著它的尾巴,故意用很大的聲音說:“我的巨龍必須很強嗎?我不這麼覺得啊。”
“緋夜是和我立下血誓的夥伴,而不是兵器。兵器不稱手可以隨時換,砍鈍了也可以隨時扔,但夥伴不一樣!”
“夥伴,就是陪伴彼此、不離不棄的存在,要保護它,尊敬它,愛它,就像愛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