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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一週兩百,房間裡面有洗臉盆,廁所在大廳,樓上、樓下都有浴室,就是這層沒有。現金預付,不收信用卡,不準做菜,不準飼養寵物,嚴禁訪客。
他就是愛這調調。
鐘聲剛停,他就穿好了衣服,到大廳上了廁所,回到他的房間。房間裡有張椅子,早先應該是一個小餐室的財產。他把椅子貼著窗戶放好,坐在上面,看著手上的那本書。喬治&iddot;坦帕利坦&iddot;史特朗1的日記,十九世紀的紐約生活,巨細靡遺。
1紐約名律師,對於當時的政治與黑奴制度頗多批判之詞,都抒發在日記之中。
這也是他現在的名字。他用g&iddot;t&iddot;史特朗這個名字辦理住房登記。沒有人問他g代表什麼;除了要他登記姓名的櫃檯服務人員之外,也沒有人知道他叫這個名字,不過,那個傢伙顯然已經忘記這碼事了。六個星期以來,他都是預付房租,從來沒有打過電話,也沒有人打電話給他。他不跟任何人講話、不惹任何麻煩、不要人幫忙,也從來不抱怨旅館的任何服務。
史特朗日記第三冊,他讀了三十頁,做了個記號,塞進床墊下面。實在是沒有這個必要,就算是有人闖進這個房間,也不會想偷這本書,但是,對他來說,丟了這本書可麻煩得很,把它藏好,不費什麼功夫。
他會在幾天,或是一個星期之內,讀完這本書,然後,他會到十七大道西邊的十七街倉庫,換一本。他在那裡租了一個儲藏小間。房間裡沒什麼東西,三箱書、一箱他保留的文章,每個月付點錢,讓這些東西有個安身之地,隨時可以取閱,算來還是值得的。這四箱文書都是紐約的歷史資料,是他畢生的興趣。其他的東西都被他扔了,就這幾個紙箱,割捨不下。
他還不斷地在蒐集,經常上史崔德街那兒去逛逛,一個月總會買個十來本相關著作。
他鋪好床,戴上他的花呢帽子,走了出去,房間看起來跟沒人住一樣。他的衣服全部收在被香菸燙壞的桃心木衣櫃裡‐‐幾雙換洗的襪子、幾件內衣、一件像他身上的花格襯衫,還有一條深色褲子。除非開啟衣櫃來檢査,否則你絕對不會發現這房間有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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