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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五千年
一
公元五千年。
地球人口膨脹超過二百億。
全球聯合政府為了便於社會管理,為每個在地球上生存的人類編寫身份Id。
沒有Id證,在偌大的地球上一個普通人類將寸步難行。
舉例來說,吃飯店住旅館要接受Id證件檢查,買東西擠公車也要接受證件檢查……就連上公共廁所都需要在馬桶左側牆上的識別埠上掃描Id,否則馬桶將拒絕沖水!
公元五千年,社會財富被大量生產出來,積壓在聯合政府手中實行“資源最佳化配置”。大部分人靠憑Id證件每天領取救濟麵包生存。
我們的主人公就是這失業大軍中的普通一員。
他無家可歸,飢寒交迫,每天憑Id證領取一塊發黴的麵包作為口糧。
然而因為疏忽,有一天他把自己的Id證件丟失了。
故事從此開始。
二
在公元五千年,我們的主人公意外的丟失了自己的Id證件。
丟失身份證件是一樁嚴重的事件——我們的主人公一無所有,每天靠它才能在救濟站領到一塊活命的麵包。
所以說沒有了證件就沒有了麵包,相當於斷了活路。
三
公元五千年,人類法律極度昌明。
法律規定——
無家可歸是重罪。
此外同樣嚴重的罪行還包括乞討,在路邊垃圾桶裡找食物,公共廁所使用馬桶不沖水,隨地在野外大小便……等等等等。
因為這些罪行顯而易見是對高度發達的人類文明的侮辱和挑釁——所以在公元五千年,其性質嚴重性與殺人放火等同。
公元五千年,實際上有許多人無家可歸。
他們大部分都是失業者,失業後改行當了流浪漢。流浪漢慣於厚著臉皮伸手向人乞討,在垃圾堆裡翻東西,還喜歡在野外隨地大小便。
他們肆無忌憚的違反著人類有史以來最公正最昌明的法律。
在公元五千年,全球聯合政府控制全球資源施行“最佳化配置”——按照對法律條文的正確詮釋,“資源”的概念應指地球上的“所有”,甚而包括全球的空氣、水和陽光……地球上所有的建築房屋當然也不例外,都在聯合政府有權合法調配的資源範圍以內。
法律規定,“不勞而獲”者不受法律保護。
“不勞”者喪失房屋居住權,空出的建築實行“重新最佳化分配。”
……
失業者既然失業也就“不勞”,所以也就不能獲得一個房間的居住權,所以也就只能露宿街頭,無家可歸……然而正如前面所說,無家可歸是重罪。聯合政府制定的昌明法律有懲治“無家可歸”罪的權力,卻無改變“無家可歸”現狀的義務。
它按自己的條文炮製出罪犯,再按自己的條文懲治由它自己炮製出來的“罪犯”……法律大有用武之地。
四
我們的主人公肩上擔負著“無家可歸”的罪行已經有幾個星期,但他還沒“墮落”為流浪漢——至少他自己這樣認為。
和其他的失業者一樣,他夜間在公園長椅或建築工地的水泥管子裡酣甜入夢,白天躑躅街頭——但他從不屑從垃圾堆裡翻找三餐,雖然每天從救濟站領取的那塊麵包發黴程度不亞於垃圾;他也從沒在公共廁所以外的地方解決過排洩問題……
因為作為一個有尊嚴的人,他自覺有義務為維護人類的文明禮貌尊嚴禮儀儘自己的綿薄之力。
發覺Id證件丟失的地方是主人公經常光顧的一家公共廁所。
為了維護人類的尊嚴跟法律的體面,我們的主人公每天嚼完從救濟站領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