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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走了,我媽半身不遂,在醫院裡,我連醫藥費都掏不起。我怕讓人抓到戒毒所,就花了兩百塊坐了個長途大巴,來了廣州。26歲的我已經開始用靜脈注射毒品了,那會兒我瘦骨如柴,頭髮都掉了大半,偶爾去車站廁所裡洗漱,我都不敢看我自己的樣子。所以你說你沒見過我,那是真的認不出來。」
「你被人追的那天,我就在那個天橋下。你滿臉是血,讓人扔在那裡,不知死活。我毒癮犯了身上一分錢沒有,所以想去你身上搜搜看有沒有什麼值錢的賣了。可是你身上的錢早就讓揍你的那夥人都搜走了,一分錢我都沒找到。可是你醒了一會兒,你跟我說,你襪子裡還有五百塊,讓我自己去拿。你說你感覺自己快死了,反正也用不上,就算救我。讓我買張火車票回家去吧。因為回家是你最想做的事情。」
在李泊霄簡單的敘述中,薛大志好像依稀記了起來。
那是一個灼熱的夏日。
他被人按在滾燙的瀝青地面上揍的感覺心跳都已經停止。
他覺得自己一定完蛋了。
所以把身上藏的最後的幾百塊錢都給了一個骨瘦如柴的乞丐。
後來被強叔所救,醒來後,他還以為是自己做夢,只有不翼而飛的五百塊錢在提醒他,他也許真的幫助過什麼人。
「後來,我聽你的,買了火車票了溫州。戒了毒。黑社會來錢最快,所以我做了黑社會。我賺了十年錢,已經有足夠的能力保護我想保護的人。」
李泊霄驚心動魄的十年,被他平靜的說了出來。
「謝少雲的錯,錯在他還年輕。對手裡所獲得的東西還不上心。」李泊霄說,「等他到了我這個年齡,就知道這個世界上,有些錯絕對不能犯,而有些事呢並不是除了對就只能錯。我是個生意人,只想做自己覺得划算的買賣。」李泊霄笑了笑,「這就是為什麼我對你好的原因。93年你才十九歲吧,年輕時的你,真的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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