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月23日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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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日誌,
我覺得我最好在遺忘所有細節(或者徹底瘋了)之前把這些事都寫下來。如果你(很可能就是我)注意到這篇筆記由以前的鋼筆手寫體變成了列印體,還難看地粘在本子上,要知道我這樣做是有非常充分的理由的。
實際上,我現在是在膝上型電腦上寫的日誌,而且用的不是鍵盤——是語音打字法。為什麼?這可真是個好問題!因為我不能,就是不能。你想問這是為什麼?怎麼會變成這樣呢?嗯,你可算是問對問題了。這沒什麼意義……但不,我得把它寫下來。我要麼寫,要麼在沉默中發瘋。我曾讀過的書裡說,深陷孤獨之中的人的結局大多會比那些遭受嚴刑拷打的人還要悲慘。
想的太遠了。就和以往一樣,一大早我就得起床,這樣我才能趕公交去我就職的汽修廠。這一天本來普普通通,然而當我試圖站起身時,一切天翻地覆:我摔倒了,彷彿墜落了一里地後我的臉才重重地拍到了地毯上。
這就好像我的腿部或者背部出了岔子,沒摔斷哪塊骨頭,但依舊很疼。真希望這只是我唯一遇到的麻煩。我還半夢半醒,因此當時我只感覺手指沒了知覺,像是消失不見了一樣,我想把自己撐起來,但並沒能穩住,而是像條蟲子一樣笨拙地摔回地上。
接連兩次驚嚇已經足以把我從恍惚中徹底嚇醒了,但一大早沒什麼光線,我看不清自己,不過我還是能回想起看到自己的胳膊時,我覺得它們有多怪。我是在睡覺的時候折了一條胳膊嗎?它的顏色簡直髮藍,當時我還以為那是淤青,但用它承重時又不疼。它只是不能像我想的那樣撐住身體,僅此而已。
我不再妄圖站起來了,而是爬向牆邊,心想到那邊去我大概就能把燈開啟,好好看看我究竟是怎麼了。挪到開關旁並不容易,但在彷彿地老天荒之後,我還是奮力開啟了燈,把自己的樣子看了個清清楚楚。睡衣在睡覺時就脫落了,因此我避無可避,只能直面現實,直面這個我一生見過的最驚駭的景象。
我知道我為什麼站不起來了:在我看來,我的身體沒有任何一處還有人類的痕跡。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暈了過去,我應該只是倚在那,盯著曾經是手的部位盯了幾個小時。
我不知道背後的原因,現在我也不知道。毫無疑問,我變成了某種動物,就我看來,是種小型馬。“小”這詞其實有點保守:就算我兩腿站起來,我也比大多數小孩子要矮,可能只有3到4英尺高(90-120厘米)。不過有一點我倒是能肯定:我看著就不像地球上存在過的生物,除非在哪個鳥不拉屎的偏遠角落有種馬是藍綠色的。
我的其他身體部位看著也都不對:相較於體型,我的頭實在是太大了,雖說我很慶幸它足以裝下我的大腦(假如果真如此的話)。這兩隻眼睛也很荒謬,是傻透了的棕紅色,而且也比它們該有的大小大很多。我現在有尾巴了,相當大,和頭髮顏色一樣,都是海綠色的,簡直就是自由女神像的扮相。
我可以繼續說,但如果我再繼續,我大概會氣火攻心,然後把我眼前這個東西舉過頭頂摔個稀爛,而且我也很難說這一系列變化中究竟哪個最糟。總之,從現在起,我要正視我從一個物種變成了另一個的現實。變化十分徹底,以至於現在哪怕是最基本的任務,我都得費盡全力才能完成。一開始,這個任務只是給公司打電話,因為我看著就像是從小女孩的幻想裡跑出來的生物,現在這樣子肯定不能搭乘洛杉磯的公共交通工具去上班。
結果我發現,無論手機用的是電容式觸控式螢幕還是其他型別的觸控式螢幕,它都不是為蹄子設計的。就算我胳膊腿末端的這些硬塊能觸動觸控式螢幕,它們也太大了,根本按不了按鈕。沒辦法,我只能從抽屜裡翻出我在招聘會上弄來的鋼筆(後面帶觸控筆頭),然後用嘴叼著它戳觸控式螢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