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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沒有我的命令,輒敢擅離防區三十里,打架鬥毆,可知罪麼?”
這句話,說得很妙,要點在於“沒有我的命令”。換句話說,如果“有了我的命令”,那即使離開防區三百里,也不算是“擅離”,別說打架鬥毆,就連殺人越貨,也都是做得的。
這種微妙的含義,張勇他們一時自然不能體會,但無論如何,“沒有我的命令“這一句,是聽得懂的。
“標下知罪了!”張勇俯身說道,“請千總責罰。”
“這裡沒有外人,你們都是我從城南馬隊裡帶來的老弟兄。”關卓凡環顧四周的兵士,緩緩說道,“一向以來,承蒙你們看得起,捧著我做了這個千總,凡是我交待下去的事,於公於私,都從沒讓我丟過面子,我關三心裡,很是感激。”
先交待了這一段,才話鋒一轉,聲色俱厲地說道:“然而這裡是軍營,誰敢把軍令當兒戲!你們走出三十里外,去了哪裡,竟是連我都不知道。倘若有緊急軍情,卻怎麼說?”
幾個人俯在地上,一聲不敢吭。
“咱們是吃兵糧的,跟人動手,那是平常事,可也得看看為了什麼!不問青紅皂白,也不管人家是誰,上去就打,還要回來搬兵,還要動刀動槍?這裡是禁宮腳下!真要是鬧出人命,你姓張的有幾個腦袋夠砍?”
大冷的天,張勇的汗卻把貼身衣服都溼透了。
“所謂軍紀,並不是為了我關三,而是為了大家。”關卓凡放緩了語氣,“象你伊克桑,別管你有多能打,放在戰場之上,萬軍叢中,不過是一隻螻蟻罷了。到了兩軍對壘,硬碰硬的時候,沒有軍紀的一方,一定崩!而崩,就是由著人家踐踏,就是死!”
說到這裡,先頓一頓,見所有人都在噤氣屏聲的聽著,才繼續說下去:“為了將來不崩,為了大家不但能活下去,還能打勝仗,還能升官受賞,今天我不得不肅一肅軍紀,正一正軍令!”
這是要行軍法了。所有人都緊張起來,不知關卓凡要做怎樣的處置。
“行軍打仗這種事,實在也不是人人都適合的。”關卓凡的語氣忽然變得溫和,“明天我稟告一聲,把你們幾個發回京中,還是按原品,回步兵衙門效力,你們意下如何啊?”
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這哪裡算什麼處罰?然而地上跪著的幾個人,臉卻攸地漲紅了。
第二十九章 吃我一棍
張勇他們紅了臉,是有緣故的。所謂“人孰無錯”,犯了錯,該打該殺,處罰完畢,事情也就過了。但關卓凡的話,擺明就是說你們幾個配不上在這當兵,連受罰的資格都沒有——不僅是蔑視,簡直就是侮辱人了。這樣被被諮回原衙門,等於面子丟光,一輩子都難抬頭。
“怎麼著?都啞巴了?”關卓凡面無表情地說,“這樣的好事,不正遂了你們心願麼?”
“回千總的話,標下不願!”一片靜默之中,先忍不住的倒是伊克桑。
“哦?”關卓凡故作驚訝,看著張勇和老穆,“你們怎麼說?”
“不願!”伊克桑既已開了口,張勇和老穆也就異口同聲地說出來了。
“好!”關卓凡知道自己的話已經起了功效,沉聲說道,“你們不願,說明你們還有志氣,還知道丟人,還願意跟著我關三幹!既然有這樣一份心,那我成全你們。來啊——”
“在!”親兵們一聲暴喏。
“張勇擅出防區,因瑣碎細故與人鬥毆,記十軍棍。身為長官,罪加一等,打二十!”
“嗻!”
“穆寧喧譁大營,擾亂軍心,依軍律當斬——姑念其為初犯,打二十!”
“嗻!”
“伊克桑麼……打十軍棍!既然吹自己功夫好,給我打結實點,省得他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