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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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現實生活裡一樣。
我想他是不是失憶了,這是問題的唯一答案。我傻傻地看著他,等著他如何過來跟我打招呼。我希望他認出我,又希望他認不出我。他要是認出我,我連唯一的藉口都失去了。
可能我一直盯著他看,導致他身後站著一個像混血兒的女模特兒我都不知道。她穿著Catherine Walker的米色大衣,拿著橙色的鉑金愛馬仕包,正挽著溫嘯天的手臂用生硬的中文問他:“你認識她?”
我看著她,立體的西方臉輪廓,大而深陷的褐色眼睛,鮮豔的紅唇,烏黑的秀髮,清雅的channel香水,要沒猜錯,應該是它家的No。5,我從來不喜歡在身上灑香水,可我在有錢的時候送過鄭言琦不少這款經典香水,依稀還能記得它的香水味;我因為送曲世成來醫院,兩天沒洗澡,沒刷牙,沒洗臉,不求香氣宜人但求體臭不要燻到人就可以了。我像個被始亂終棄的糟糠妻,等著陳世美說話。
陳世美說:“認識,我大學認識的一個朋友。”
我端著碗的手都在顫抖,我不知道我等了七年,等回來一句他大學認識的一個朋友。可是溫嘯天從來沒說過愛我,我那時用很多方法,他也沒有跟我說,所以我才急著想畢業了就拉著他去結婚生子,女人在沒聽到那三個字之前都是不心安的。
你看他把我弄得像個矯情自我的傻瓜。他比秦紹那混蛋還厲害。秦紹是隻豹子,他是隻狐狸,狡詐得讓人匪夷所思。
他走過來說:“沒想到在這裡能遇見你。”
我想我要不要戲劇化一點,扇他幾巴掌,讓我解解氣。可我全身無力,連手都抬不動。我就像一鉛塊,被投擲在了深湖裡,我直線下降,一直沒有落到湖底,恐懼驚慌又無處可依,只能由其繼續下沉。
曲世成說道:“你什麼時候回國的?”
溫嘯天回答:“回來一個多月了,一直住酒店,還沒來得及搬家裡。今天去學校看你,你一個女同學告訴我你在這裡。怎麼這麼不懂事,弄成這樣?”
“怎麼這麼不懂事,弄成這樣”這句話,我在1100天裡,無數次聽到他跟我抱怨。每次我都由著他說我,本來我就覺得因為我的不懂事,才能體現出他的懂事來。不懂事是我的本性,而懂事是他的特性。我以為這句話是他對我的專用語,沒想到我實在是幼稚的人,到30歲才明白,語言這種東西哪裡會有專門使用物件。
溫嘯天,你要是知道了曲世成這次不懂事的原因,你會後悔問他這樣的話嗎?
曲世成說道:“打球時起衝突了唄,還能怎麼樣?原來我班主任跟你同學啊,緣分真是匪淺。”
我想,我從來不相信緣分這東西。要是那時我不追求溫嘯天,我們倆根本不可能開始。我們之間的緣分是我生硬地搭建起來的。溫嘯天像是受不了我的糾纏而答應了我的追求,即便也說了一些好聽的話讓我在深夜裡當做安慰劑一樣反覆回味,可是平心而論,我實在是覺得我喜歡他遠遠多過於他喜歡我。他連始亂終棄都算不上。他只是放棄了他勉強的感情而已。
你看他喜歡的那類人跟我一點都不像,旁邊的模特像是高貴的女神,而我像個粗糙的農婦。
可是我不甘心啊,我有多不甘心。我三年最寶貴的回憶都付諸東流了。支撐我走過艱難歲月的東西都動搖了,我能怎麼辦?
我還能像當時一樣初生牛犢不怕虎,繼續用道明寺的方法去追他?
溫嘯天說:“是啊,這麼多年不見,竟然在這裡遇上了,要是今天晚上有空,我請你吃飯吧。”
我想他說的是客氣話,那時,我完全分得出來他說的客氣話和真心話的語氣區別。我和他共處過三年,研究了他三年,連看他的背影都知道他的心情。可分別這麼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