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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問時間:2008 年 3 月 9 日 8 時 52 分至 2008 年 3 月 9 日 15 時 30 分
被訊問人:李偉華
訊問事由:李偉華強姦案
訊問記錄:
問:你和劉某娣是什麼關係?
答:她是我前女友。
問:你們是什麼時候認識的?
答:2007 年 7 月。
問:你們是什麼時候發生關係的?
答:就 2007 年 7 月,這女的可賤了,和我剛耍朋友就要和我睡,我就答應了。
問:你們發生了幾次關係?
答:反正在家就天天睡嘛,不過應該沒有十次,後來她就跟另外一個男的結婚了。
問:劉某娣說你搶了她的錄取通知書,強迫她與你發生了關係。
答:又不是什麼名牌大學,誰稀罕啊。她念再多書,也就是個女的。
問:你和趙玉蘭是什麼關係?
答:她是我媽。
問:趙玉蘭為什麼要把劉某娣賣到牌坊村?
答:我不曉得。
問:趙玉蘭已經承認了拐賣劉某娣的事實,如實交代案件過程可以爭取從寬處理。
答:我真的不曉得我媽為什麼要賣她……就是我媽知道我和她的事後和我說過,她念過書,可能會去報警,到時候警察肯定要抓我坐牢。
問:她是怎麼把劉某娣賣到那裡的?
答:這個簡單,我媽和劉軍打了她一頓,然後把她關起來不給東西吃,等她沒力氣喊人了,就讓那邊的人開車來拉走。
問:劉軍和你是什麼關係?
答:那是我媽姘頭。
問:他知道這件事嗎?
答:知道,我媽還給他分了五千塊呢,便宜他了。我媽就是給她找個婆家,沒有犯法。
問:趙玉蘭還給誰找過婆家?
答:就還有兩個在城裡找工作的,就是給她們找個物件,沒做別的,我沒睡她們。
問:你們為什麼要從市裡回光明村?
答:就……我媽怕有人找事,來這裡避一陣。
……
成鈺把趙玉蘭、劉軍和李偉華三人多達七萬字的訊問筆錄看了一遍,才明白張國安這個辦案無數的老刑警,為什麼會對這起既不離奇也不曲折的案件記憶猶新。
2007 年 7 月,在富縣讀書的被害人劉某娣,收到大學錄取通知書後返回光明村。可她回家後,這個家卻已無她的容身之地。父親劉軍不僅給她找了個後媽,還有了個好吃懶做的兒子李偉華。
李偉華覺得劉某娣在炫耀,炫耀她考上了大學,所以就想「給對方點教訓,讓她不要看不起自己」,他不僅搶走了劉某娣的錄取通知書,還強暴了她。李偉華的母親趙玉蘭因害怕劉某娣報警,就牽線搭橋,把劉某娣賣給了牌坊村的趙棟。
趙玉蘭是牌坊村的人,知道村裡那些被拐來的女人是什麼遭遇。把劉某娣賣到牌坊村萬無一失,畢竟那些女人不僅沒有機會報警,甚至有的人一輩子都沒能離開那個鎖著的屋子。
趙玉蘭母子在筆錄裡,數次指控劉某娣看不起他們,所以是她活該。
可要論原生家庭,劉某娣在家裡處境並不比趙玉蘭好,她母親早逝,別的孩子還在瘋玩的年紀,她已經開始承擔家務和部分農活。而她和李偉華都沒有可比性,趙玉蘭從李偉華讀小學時就想辦法送他去城裡,租房陪讀……結果他連初中都沒讀完。
這對母子的虛張聲勢,並不能顯得他們強大,反而體現出他們面對劉某娣時,會感到徹頭徹尾的自卑。
尤其是李偉華,他對於自己所作的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