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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趙家就是過著這樣的日子……所以,張隊長才不會懷疑她,在沒有發現任何證據的前提下,也沒有辦法去懷疑她。」
「這些人,真該死。」
「趙有田家中毒案跟她無關,張隊長還找到了別的證據,只是沒有辦法驗證了。」陳朗說著,目光落到那些卷宗上,「你回去吧。」
成鈺現在不關心趙有田家中毒的案件了,如果他們曾經這麼對待過一個女人,那為什麼在 2009 年時,他們全家還能在一起吃飯?他們難道不該吃牢飯嗎?
「他們這麼過分,為什麼 2008 年打拐的時候不把趙有田家一併處理了?就因為他們是收買的一方?」
「趙棟被判了有期徒刑,只是宣告緩刑了。」
「這算是懲罰嗎?有意義嗎?」
「你都工作幾年了?」陳朗提醒她不要忘記自己身份,「我看你需要去跑十圈清醒清醒。」
「跑二十圈我也這麼想。」
成鈺小聲嘀咕。走出陳朗辦公室,雙腿像是被灌了鉛,一如她腦中在今晚瞭解到的資訊,心下沉重得不似來時。
陳朗有時會罰她跑圈。成鈺總覺得這是他也不能斷定她的觀點一定是錯的,有點眼不見為淨的意思。
夜晚的操場上空無一人,成鈺踏上跑道,想起 2014 年第一次上陳朗的課。那時學校請他來給學生講偵查總論、犯罪現場勘察。陳朗的知識面極廣,參與的重案要案也多,講課生動有趣,又有滿滿乾貨,很受學生歡迎。
要想在課後問這位陳老師問題,得坐到前排,才能來得及。
「陳老師,當刑警是什麼感覺?」
這是坐在第一排的成鈺最想問的問題。
她以為陳朗會說他們是國家暴力機器,履行打擊刑事犯罪職責或者此類拔高刑警價值意義的回答,可對方語氣平淡,「只是一份工作。」
成鈺大失所望,甚至懷疑他在敷衍自己。
後來再見到陳朗時,陳朗問了和張國安一樣的問題,這個問題成鈺很熟悉,因為幾乎每個剛知道她職業的人都有同樣的疑問:
「你為什麼要來當刑警?」
「都說太陽底下,人性最惡……我想見識一下。」
二十四歲碩士畢業,剛走出就穿上淡藍色警服的成鈺這麼回答,然後被陳朗罰跑了二十圈。
成鈺一邊跑步一邊氣呼呼想,這個問題的標準答案難道是「想要懲惡揚善,當正義化身」嗎?這話說起來可有點尬呀,想想可以,怎麼好說出來。
陳朗希望成鈺可以在初入公安的前幾年,紮根基層,拋掉自己的優越感,構建工作的方法論。成鈺在剛工作的那兩年經歷了不少案件,也能慢慢理解陳朗那句「工作而已」,是什麼意思了。
看得多了,就會慢慢發現司法制度本身就是有限的,甚至是荒誕的。所謂不放過一個壞人,也不過是一句理想化的口號。很多時候,牢獄對那些罪犯來說,只是一段被監管的生活,而那些困在無邊夢魘裡的人……誰來為她們破碎的人生負責?
成鈺不免又想起那個男人,訊問時他炫耀自己還猥褻過一個幼童。成鈺去給那個孩子做筆錄時,孩子的眼神裡寫滿了恐懼和絕望,怯生生地認為好像是自己做錯了事。
孩子的母親是可以陪同的,那是個單親媽媽,她要為生計奔波,所以連孩子被人欺負了都不知道。她在旁聽時,眼淚像是永遠也擦不完。
成鈺知道,從今往後,痛苦、激憤與自責這三種負面情緒會交替折磨對方……沒有人知道傷口癒合具體需要多久,只知道形容詞都是很久很久。
她在那一刻,幾乎忘記了所有接受過的教育與背過無數次的工作規範。只感覺如果不能讓這個人渣感受到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