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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寧腦子裡閃過糧油店板車卸面的場景,自己跟鼕鼕也像變成了韓竟手裡的面袋子,到學校扔下一袋子,再到另一個學校,又丟下一個袋子。
「那,倒不至於。」
「或者,你們現在也可以在市裡住著。」
「這樣不好吧,你們還沒分家,會被人指著罵吧。」孟寧露出善解人意的笑,「我們家有我爸的腳踏車。只是我不會騎,所以擱了起來。我們結完婚,你在家可以騎著用呀。不然,閒著也是浪費了。」
趁著韓竟現在在家,孟寧還是想去韓家住兩天。
一是為了孟西的事,二也是想看看韓竟家裡人到底都是個什麼樣的。
不說其他,至少認個臉,摸個性子,以後再見面或者分家,不會很被動。
「可以。我把腳踏車所屬權也寫在字據上。」
「不用。結了婚我們都是一家人。」
孟寧笑,眉眼彎彎,「總不能到時候我吃你們家一口面,你用我們家一個鍋都要寫在字據上吧。那我們還算結的什麼婚。結婚,不就是你的我的合在一起,咱們一起好好過日子嘛。」
倒不是孟寧大方,腳踏車她不會騎,閒置確實浪費。
鼕鼕還沒座子高。也沒人教他,而且跟孟寧在一起時間久了,他也不願意學腳踏車。
這東西在她們家跟一堆廢鐵也沒什麼區別,無非是昂貴些的廢鐵。
「好。」
—— ——
孟寧該提的要求都提完了,看向韓竟,「你什麼要求要跟我提的嗎?」
「有。」
韓竟起身,走到孟寧身前,低眉看她,伸出厚實有力的手掌,骨節粗糙,指腹布滿老繭,但卻乾淨不見塵,「舉報信。」
「?!」
孟寧瞬間抬頭,桃花眼驀地睜大,像只受驚的家養嬌氣貓。
「我昨兒遇見張鵬了。」韓竟簡單解釋,「他看見我們一起吃飯。」
孟寧沒動,眼裡帶著兩分警惕。
「這件事交給我處理,」韓竟忍著想敲她額頭的衝動,指腹屈起又伸直,「張鵬沒有給你實質性東西。孟西如果有認識的人,稍微找人一活動,不往警局去調查。你這東西就廢了。反而激怒了孟西,什麼都沒得到。」
孟寧微微抿嘴,「那就不試試了嗎?萬一成了呢?」
「有可能。」
韓竟不反駁,「但如果我說鍋爐廠工委會主席是我老班長,你會不會更放心把那封信交給我?」
孟寧眨巴眨巴眼,似在思考他話裡的真假。
韓竟耐心等著她反應,像是再等一隻誤入狼洞門口,猶猶豫豫,不敢進來的小兔子。
小兔子低頭,悄悄嘟嘟嘴巴,又摸摸鼻子,最後還是相信了這隻帶著小貓崽的狼。
「好吧。」
—— ——
兩人商量妥當,韓竟帶孟寧去公安局找張鵬開了一張孟寧的證明介紹信,附在昨晚打好的結婚申請,去郵局掛了一封加急的信。
孟寧還是第一次寄加急的信,「這是不是很快就能收到回信了?」
「三到五天吧。」
韓竟長腿一邁,走了兩步,看向還在後面傻傻站在原地的孟寧,「走吧。」
「去哪兒?」
孟寧心想,談也談好了,結婚申請報告也打了。
下一步,不該各回各家了嗎?
「百貨大樓。」
「啊?」
—— ——
南市百貨大樓也就兩層樓高,一樓賣糖果玩具之類,二樓賣服飾衣帽。
東西死貴死貴,質量款式也一般。
無非是圖個稀罕,說是外來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