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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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見到他的第一感覺。他禿頂,大面,長耳,有耳垂,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樣,看樣子就像個和尚,可能還是花的。
他顯然透過多種渠道見過我,一下子就認出我來了,高興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條縫:“啊呀呀,真是天使!你來真是太好了!媽的,老子來這像混點便宜飯吃,哪知道連自己都陷進去了!咋辦?”
“涼拌唄。”看見他滿臉抖動的肥肉,我就忍不住好笑,“把你的殭屍解散掉,跟我走。”
大胖子愣了一下,抓著禿頂:
“啥啥?老大!我這可是300多殭屍哪,我全部的家當了,就這樣扔了??!!”
我才意識到,普通亡靈巫師是沒有如此多的殭屍的,像我殭屍過千,放棄幾百感覺沒啥;但是換到別人身上,一斤一兩都是肉,咋能說掉就掉了呢?
我說:“放吧,不放你走不了,你想讓你的寵物也掛掉?”
大胖子沉吟了片刻,咬咬牙:“好,TMD就當肉包子打狗去了。”
好,夠乾脆。換做是我,要我把自己大半的身家全部放棄,我也很難做到這麼決絕。光是這一點,這個玩家就值得我另眼相看。
混世的設定是這樣的,玩家死亡是到伊甸園休息4小時;召喚物是死了就死了,沒了就沒了;而寵物如果不幸死亡,是最慘的,要到寵物空間休息,需要主人不停地灌輸精神力,一直到復活為止,誰知道多久,或許十天?或許半個月?如果倒黴的話,精神力上限因此下降一截,找客服絕對笑眯眯地回答你:“尊敬的玩家,這是正常遊戲現象,請照顧好你的baby。”
所以說,寵物是名副其實的寵物。嬌得不得了,嫩得不得了。玩家就是寧願自己死了去關4小時禁閉,也不願意自己的baby到寵物空間去沉睡。
大胖子身旁只有一個寵,是一個骷髏射手王,2級中階。應該是2級卷軸籤的,1級的應該遺棄了吧。
我想想,又說到:“死了就死了吧,大不了我幫你收服幾百個就是了。”
大胖子一聽,兩眼放光:“真的?天使你不會騙我吧……?啊啊我真是白痴,你怎麼會騙我呢?是吧??”他把大胖臉靠近我,嘿嘿、嘿嘿地笑了幾聲。
他又補充了一句,“我叫花酒。花和尚的花,茅臺酒的酒。花花酒酒,嘎嘎,當真是人生的不二追求啊……”
我丟過去一個鄙視的眼神,都什麼時候了,還在這裡花花酒酒的?我聽起來咋就像和尚唸經,空即色,色即空……
花酒依言,把幾百個殭屍全解了,散入亂軍之中,只帶了十幾個親兵跟隨,我遠遠地望見後面道格拉斯的射手軍也壓了過來,有了他這一支隊伍的插入,這局面就像是一碗好飯忽然變成了一碗鍋巴。
量變導致質變。亡靈們瘋狂了,看著這麼多雜牌軍瘋狂了,本來還是揪著敵人打,現在是看到不是自己兄弟就打,管它是三七還是七三才得個二十一出來。
我目光冷冷,帶著花酒和一行人穿插在亂軍之中,局面已經徹底亂掉,愚蠢的傢伙幾乎就是在捉對廝殺,我們幾乎沒有遇到大規模的抵擋,唉,我這個始作俑者不知道什麼時候已成了歷史的塵埃,早被人忘了。
儘管如此,花酒還是不得不讚嘆:“天使,你真絕了!”
這就是一個高手的風範。雖然是混水摸魚,但很少有骷髏、殭屍能夠沾到我的衣襟,甚至我都不用放魔法,幾個巧妙的移步換位,就讓這些低智慧生物徹底懵在那裡。
沒有金剛鑽,敢攬瓷器活嗎。
我想,要換了冰點來,即使她有死亡波紋,也會給欺負得夠戧。我看看花酒,雖然頗是狼狽,但也算蠻有水平,不至於跟一個骷髏你儂我儂地鬧上大半天還甩不開它。我點點頭,雖然這個傢伙幫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