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9章 吳良:我怎麼就不把之前色慾燻心的自己給掐死?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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簪子,拔開蓋子就是毛筆的那種。
喜歡隨身帶一支筆的文字工作者,會出現在金盆洗手大會這樣江湖人組織召開的場合,這讓他想到了一個組織——江湖月報。
更準確一些,應該是撰稿人的職業。
作為追求銷量的筆者,他們時常為了寫出一些不為人知的爆點,而行走在江湖的第一線。
而且他要是沒有記錯的話,江湖月報內,就有一位名叫慕容子的特約撰稿人——他雖然不關心江湖事,但江湖月報這種有樂子看的報刊,他還是有些興趣的。
心中有了猜測,吳良瞬間就想到了該送什麼禮品表達歉意,連忙道:“我那裡還有件前宋鈞窯的鼓釘三足筆洗,跟著我也是寶珠蒙塵,便送與姑娘賠罪,如何?”
對付文人就要投其所好,尤其是識貨的文人。
慕容子顯然就是個識貨的。
鈞窯,始於唐,盛於宋,自古就有著‘黃金有價鈞無價’、‘家有萬貫,不如鈞瓷一片’之說。
足可見其名貴。
作為文字工作者,慕容子有一個夢想,那就是至少湊齊一套可以當做古董傳家的文房四寶。
筆洗雖然不在行列之中,可也是文房用具。
當即,慕容子不再故作矜持,微微頷首:“那就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