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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舉例而言,平常沉默寡言的,在網路上可能會風趣健談。而害羞文靜的,則很容易變成活潑大方。「痞子你在蓋嗎?那第三種人呢?」
我沒臭蓋,這是我一個念臺大心理研究所朋友的碩士論文。第三種人會在網路上變成他“不可能”成為的那種人。上帝是導演,它指定你必須扮演的角色,不管你喜不喜歡。而網路上並沒有上帝,因此所有角色皆由你自導自演。於是你很可能在網路上扮演你日常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扮演的角色。舉例而言,你若是女的,很可能會在網路上變成男人。反之亦然。或者你已30歲,很可能會在網路上裝成17歲的幼齒姑娘。反之亦然。又或者你明明是恐龍,很可能會在網路上以絕代佳人自居。反之亦然。「痞子那你是屬於那一種人?而我呢?」
我不願意相信你是第三種人,因為我也不是第三種人。而由於在網路上第一種人最多,所以你也不是第一種人。因為你特別。而讓特別的你所欣賞的我,自然也有點特別。所以我們都是第二種人。「痞子你很臭屁ㄛ那如果我們都是第二種人是好還是壞呢?」
這不是好與壞的問題,而是應不應該的問題。我們應該要成為第一種人,而不應該成為第二或第三種人。「痞子請繼續放吧!小女子洗鼻恭聞」
第一種人最真實。因為他所展現的,還是屬於自己的性格。而且換個角度想,他反而更能挖掘出自己潛在的優點。例如有很多人在板上寫文章後,才發覺自己有當作家的天份。也有很多人在板上和人開罵後,才驚訝自己的臉皮厚度不輸給立法委員。於是從網路上得到成長。
第二種人最愚蠢。因為他總是羨慕別人的優點,而忘了去欣賞自己本身的優點。如果他是檸檬,就應該試著去喜歡酸味,而不是去羨慕水蜜桃的甜美。因為水蜜桃也可能羨慕檸檬的酸。「痞子那麼你我都是酸檸檬羅!這樣算不算同是天涯淪落人?」酸則酸矣,淪落則未必。而且兩個酸檸檬碰在一起,不也挺浪漫?「痞子別又假裝浪漫ㄛ!你果然是希望變成浪漫的第二種人」好厲害,這樣也會被她抓包。看來她比我酸。
「痞子myearswillgoon所以也請你goon」第三種人最可憐。因為如果他必須變成另一種他不可能成為的人,才能得到樂趣。那麼無論他能不能得到樂趣,他都無法享受這種樂趣。而且久而久之,便會得到所謂的“網路性精神分裂”。他很容易將所有的人際關係與喜怒哀樂,建築在網路上。一旦離開了網路,便會無所適從。
「痞子能不能告訴我為什麼你是第二種人?」其實也很簡單。主要是因為我平凡。我身材不高也不矮,長相不醜也不帥,個性不好也不壞。雖然已習慣於平凡,但有時卻不甘於平凡。因此網路便成為我讓自己不平凡的最佳工具。
「痞子可是你剛說你有點特別的不是嗎?」平凡加上有點特別,所以是特別平凡。所以我更希望成為另一種人。
「痞子那你希望變成誰呢?」我當然希望像阿泰一樣,浪漫而多情,風趣而健談。因為這是我所缺乏的。「痞子那我呢?」
你?我不知道。你想輕舞飛揚,希望盡情揮灑年輕,舞動青春。但如果這只是你無法做到的希望,那麼只有兩種可能。一是你即將老去;二是你時日無多。
我想我講錯話了,因為她一直沒再傳送任何message過來。我不禁自責自己的變態,幹嘛扯這些東西?雖說這是我朋友的碩士論文,但他的口試並未透過。所以一切都還只是停留在唬爛的階段。再等等吧!也許她當機了。
記得阿泰有次也是如此,那時他的網友送來一句∶《阿泰我已經兩個月了》阿泰大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