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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話一出,臺下瞬間爆發出了雷鳴般的掌聲與叫好聲。
所有的百姓紛紛為裴元崢的果斷與無私而喝彩。
說實話,在案情真相揭曉的那一刻,大部分人都以為不會重判了。
畢竟裴元紹、裴元福二人不是真正的始作俑者。
小懲大誡一番也就過去了。
可最後的判罰卻是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雖未判死刑,但也好不到哪去了。
首先是杖責,若是真往死了打,這五十板子是可以把大部分人打死的。
但是若不是真的想要犯人死在當場,一般不會做。
杖責的厲害程度,與施刑者有著很大關係。
有些技術高超之人,是可以做到看著打的轟轟烈烈,但只是皮外之傷的效果。
另一方面,這與擊打部位也有很大關係。
屁股上面筋脈較少,多打幾棒也不致命。
可要是就懟著背部猛打,怕是十棒之內就能將一些體弱者打死了。
(小課堂:封建制五刑即笞、杖、徒、流、死,隋唐時期,笞刑和杖刑被明確區分,笞刑打十至五十下,責打部位為背部和臀部;杖刑打六十至一百下,責打部位為背、臀、腿?。
而且在元代之前,都是立而受杖,在元代之後,才是摁在地上打板子。別看區別不大,其實結果相差大,對於行刑之人而言,掄起板子往下打好發力,側著打,很難使出全力。)
然後是發配充軍,這一刑法古來有之。
受罰者只是依靠自己的雙腿走到發配之地,這一路,往往是千里之遙。
所以大部分的發配者都是死在了路上。
所說如今的朝廷所轄郡縣不多,用不著走那麼遠的路。
但是到了流放之地,那過的也是十足的苦日子。
需要打仗之時,他們是衝在最前面的衝鋒隊。
不打仗的時候,他們也要進行土地開墾、農業種植、修繕城池等工作。
因為生活環境惡劣、工作繁重,所以死亡率也是極高的。
對於此等判罰,唯一需要擔心的就是過段時間,等風聲過去,會有人撈他們回來。
雖說被判發配充軍之人,若無大赦,是無法回鄉的。
但畢竟裴元紹、裴元福二人身份特殊,百姓們總是免不得多想。
而裴元崢的一句“三十年不得還朝”則是徹底斷送了這種可能。
這樣一來,就算是楚王裴仁基,也是不好出手,將二子帶回了。
裴元崢說完之後,長嘆了一口氣。
而後轉過頭,看了一眼不遠處的父親。
心中感慨萬千。
他不知道,這樣的結果是不是父親所想要的。
裴仁基望著已經癱倒在地的裴元紹、裴元福二人,有些愣神。
這一刻,首先湧上心頭的,只是解脫之感。
原本心中的鬱結好像終於化解了。
不管怎麼樣,總歸是保住了二子的性命。
發配充軍也好,是該讓他們吃點苦頭了。
反正有楚王之子這個身份在,就絕沒有人敢過分欺辱他們。
活著走到流放之地,也定不是問題。
只要能留下性命,其他都也都不重要了。
察覺到裴元崢的目光,裴仁基也是轉過了頭。
向著眼前最優秀的兒子輕輕點了點頭。
彷彿在說,放手去做,父親會支援你。
得到肯定之後,裴元崢立即道:“來人,將犯人裴元紹、裴元福拉到木臺中間,杖責五十。”
話音落下,羽林軍將士出列,將二人綁到了兩根木樁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