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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都穩得住,寫的時候也不帶有任何雜念,完全就是對自身生活的總結、心情的抒發、拽文的自爽,以及對無聊生活的深度發掘罷了。

寫多了,自己都覺得煩,因為那時候沒存著被別人看的想法,於是文風特別晦澀,字跡參差不齊。

寫小說是一個斷斷續續在做的事,那時候就是想給自己留一個美好的想象,故事很簡單,筆法也很稚嫩,那時候還沒有任何參考,只是一個人在小屋裡亮著檯燈瞎琢磨,失敗了很多次;每年暑假,都是我想象最狂野的時候,準備幾個舊舊的小本子,幾支圓珠筆,每天晚上從八點寫到十一點,然後放進書櫃裡,睡覺。

那時候,很充實,持劍的少年的撐傘的姑娘時常出現在我的夢中,為我開闢出一個無限的江湖。

這件事興起於小學,延續於初中,破滅於中考;到了高中,我曾經因為動漫耽誤了一段時間,之後再拾起筆,卻完全找不回少年的從容感了,字裡行間全無半點熱情,我很討厭這樣的自己,但我卻越來越依賴文字,因為我在現實裡越來越孤獨。

在寫東西之前,我自然是看過一段時間的書的,只是我覺得自己內心實在是不喜歡閱讀,而且那時候實在太無聊了,漫長的暑假裡,電視沒有好看的東西,只好做一些別的事情,比如剪紙,比如鍛鍊,比如想象,比如閱讀?

看的書並沒有很多,也不都是什麼名著,畢竟名著太耐讀,一本水滸傳能啃兩個月,從頭看還能打發不少時間,也有的耐著性子看完了不敢再看第二遍,想來影響最大的還是小學時期的那些啟蒙書。畢竟有了足夠多的美好回憶,比書裡的名言更容易轉化成自己的經驗。

某種意義上,我讀書的願望越來越淡,同時表達的水平越來越好了,這不是什麼天賦,而是我口語偏弱的必然趨勢,只是說明我越來越依賴文字罷了。

曾經,以為長大,就是高了,帥了,找到女朋友了,總之就是擁有了以前沒有的,做到了以前做不到的,但那是朦朧的;如今,倒是可以清晰地看到,一個普通青年艱難地做出一個自己都不確定的選擇,然後背起行囊遠走他鄉,一個人在外面掙錢、打工,在所有人看不到的地方,過著平淡無奇的生活,一切收穫無人分享,一切憂傷無處訴說,不再對傷害過自己的生活抱有幻想,因為現實擺在自己身上。

讀書是一件很費力的事情,但讀完之後起碼精神上是滿足的;寫書就不一樣了,剛開始覺得爽,後來就越來越累,身體和思想都被掏空著。

傳奇的經歷本身就是一本最好的書,可是我們大多數人的經歷恐怕都是平平無奇吧?至於那些珍貴如初戀的回憶,多年以後又剩下什麼呢?與其用千言萬語溫一場鏽跡斑斑的夢,不如一壺酒送別一段思之無用的過往。所謂的當年少年意氣,大起大落後劍斬紅塵,也不過是自以為瀟灑罷了。

其實我一向做事情不考慮什麼目的,寫東西似乎不是為了收穫什麼,而是完成什麼,這樣一種固執的定義,使我經常覺得自己也是一個值得尊敬的傢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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