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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亂蹦的場景,頓時又開始一陣陣反胃,不由嗔道:“你這傢伙!從小就壞的冒油。”
就在這時,秦歌的笑聲慢慢的低了下去,臉上的表情也一點點嚴肅起來,到最後,竟變成了略帶些傷感的樣子。
“就這樣,我過了一段平靜的日子,直到有一天,城裡來了一輛警車,帶走了那個孩子。”
丁曼一怔,問:“為什麼?”
秦歌深吸口氣,說:“他被村長兒子打的很慘,受不了心裡憋著的那口惡氣,就找了個機會,用刀捅死了村長兒子。”
丁曼怎麼都沒想到事情的結局竟然會如此殘酷,一時間完全不知道該有怎樣的反應才好。
秦歌的話還沒停。
他接著說:“可能是因為天性就涼薄的緣故,當時的我並沒有覺得這是自己的錯,反而滿心思的都在琢磨另一個問題——村長的兒子那麼厲害,打得他那麼狠,為什麼他還會去桶村長兒子呢?
後來,我弄懂了,是因為那個孩子並沒有發自心底的害怕村長的兒子,他心裡有氣也有膽,才會想著報仇。也就是在那個時候,我明白了一個道理:routi上的傷害並不足以讓敵人屈服,唯有恐懼才可以。”
說完,秦歌離開丁曼的懷抱,深邃的目光直視著她的眼睛,用一種令她渾身發冷的聲音說:“這就是我玩弄白家的原因。殺人者,人恆殺之;唯有恐懼和絕望,才是一個真正的強者應該給予對手的東西,也只有這樣,才能一勞永逸。
女人,這樣黑暗的我,你還願意喜歡嗎?”
第五百二十六章 喂到你想吐
有句老話叫: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換成現代的話就是:NOZUONODIE
細雨纏綿,滿天紛飛,遠處亭臺樓閣隱身於迷濛霧氣之中,猶如一副寫意的水墨山水畫。如此美景,有美人在懷,即便不談論詩詞歌賦,說點兒時尚、電影、小說、甚至葷段子都成,可秦歌這貨偏要跟人家探討自己的內心有多黑暗。
所以,他捱了一巴掌。
沒錯,就是一巴掌。
丁曼在震驚過後,一把推開秦歌站起來,然後給了他一個耳光,扭頭就走。
雖然用的力氣不大,也就是剛剛能拍死蚊子的力度,可即便這樣,依然把秦歌打懵了。
向來溫柔如水的丁曼居然會打他,這太不可思議了。
“你是什麼人我很清楚,所以,這是你最後一次用這種方法讓我離開,下一次,我真的會走。”
雨絲帶來丁曼頭都不回說的話,秦歌捂著臉發了好一會兒的呆,才微微苦笑起來。
他剛才說的都是真話,只不過在方式上用了點兒以偏概全的小手段,將負面的那一部分故意放大開來,聽上去就好像他是個無惡不作的大壞蛋一樣。
這種手法在那些故意誤導老百姓的新聞和廣告中很常見,卻也最為隱蔽,秦歌低估了丁曼對自己的瞭解程度,所以那一耳光挨的一點都不虧。
秦歌想讓丁曼離開嗎?從一個男人的角度來講,當然不想,可他又無法那麼心安理得的自私,因此,才會用這種蹩腳的方式將選擇權丟給別人。
這樣一來,無論對方選擇留下還是離開,他都沒有太多的心理負擔。
嗯,有點掩耳盜鈴自欺欺人的感覺,但這就是無恥之人的行事方式。
接下來的幾天,秦歌的主要任務就是陪著楊嬌嬌到處遊玩,這個姑娘獨自承受了好幾個月的壓力,如今自由了,自然要好好的放鬆一下。
而且,雖然婚禮沒有真的舉行,可楊嬌嬌卻似乎已經把與秦歌在一起玩樂的時光當成了蜜月旅行,總是一整天一整天的笑,到哪兒都把“我開心的好像要飛起來了”這樣的標籤掛在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