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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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莎莎隨手翻開的一頁日記是5月1日。
5月1日那天發生了什麼?陳莎莎想了想,有些想不起來了,自從她做了全職太太后,她的生活平淡沒有波折,不如婚前的肆意瀟灑,發生的事情太少了。
她絞盡腦汁地才想起一件事:哦她早早起床,給夏明儉做了早餐,是一頓極為奢華溫馨的早宴。
她瀏覽夏明儉的日記,果然!
夏明儉寫的也是這件事。
陳莎莎一下子羞澀起來,心裡湧現一股暖流:果然為心愛的人洗手做羹湯,能收穫對方的感激和愛意,這不,夏明儉連這平平無奇的小事也記下來,寫入“我妻”日記。
夏明儉是高學歷人群,他寫日記,自然不會如徐徵明一般乾巴巴,什麼“天是藍藍的、雲是白白的”,令人皺起眉頭。
恰恰相反,他的文字措辭十分優美簡潔,令人代入感極強,也因此,一篇平平無奇的日記,他寫了妻子為自己做早餐,看上去溫馨幸福。只是陳莎莎讀後,原本甜蜜的微笑凝固在嘴角,她身體不受控制地顫抖,感覺周身體溫順著手指尖褪去,眼前的所有事物,在這青天白日都蒙上了一層恐怖色彩。
夏明儉寫:“五月一日,距離那個日子更近了一步。晨間六點半,鷺湖升起了薄霧,庭院裡鮮花綴滿露珠。我聞到了玫瑰花的香氣,慵懶著不願意起床,除非先給我一杯英式紅茶。我如願以償了,那個女人一大早就起來,給我烤了麵包,泡了紅茶,那麵包片微焦,夾著培根,口感恰到好處……”
“白瓷盤裡是豐盛的早餐,北極地的鱈魚用炭火烤炙。那個女人見我不想起床,捂著嘴偷笑,她那眼神太好懂了,是深深的迷戀,她享受我這種晨起懶梳洗、只能依賴她的憊懶,恨不得以身代之,把所有事都替我做了。”
“她早忘記了,婚前她連洗一個碗都不耐煩,憐惜自己纖細柔美的手指,如今卻心甘情願做我的女僕。”
“她說,早餐還沒做完,哼著小曲兒走進廚房打雞蛋。雞蛋破殼倒入碗中,黃澄澄的顏色恰似黃金。她在期待成品,希望我會喜歡。可她不知道,每一次我看到稍微一碰就輕易破殼的雞蛋,我只遺憾,這為什麼不是她的腦袋……”
“我吃完了,我說:希望改日能吃中式的餐點。華國人就該吃中式。”
“她眼前一亮,我心裡一哂,我清楚,這個女人接下來的日子,就是抱著一本中式菜譜去研究了。如果她拿這顆心去攻讀碩士學位,說不定早早一路碩博,萬幸,她沒有這顆心。”
“我悠悠轉身,從車庫裡的賓利、瑪莎拉蒂等她婚後幾乎不開的豪車中,挑了一輛黑色卡宴,前往了公司。”
“我的排場很大,恰如帝王親臨自己的江山領土。事實也是如此,第一年,還有人問夫人;第二年,只有少數幾位老股東問夫人;到了第五年,這些老股東都被我趕走了,新鮮血液擴充進公司,大家各司其職,那個女人的身影早已淡忘。”
“消滅一個人
在世界上的存在需要幾年,很簡單,精心運籌帷幄之下,只需要五年——”
這篇溫馨的日記。
陳莎莎看完了,她完全無法形容自己是什麼心情,她整個人僵硬起來,從字裡行間的貶低輕慢和“那個雞蛋怎麼不是她的腦袋”開始,她的心臟揪緊了,臉色發白。
一股寒氣從她的腳底往上爬。什麼過往的甜蜜,通通煙消雲散。
直到讀了這篇日記,陳莎莎才知道,一頓豐盛的早餐,落在她眼裡是愛意是奉獻、是甘之如飴的付出,落在夏明儉眼裡,竟然是嘲笑輕鄙。同一個事物,兩個人的內心竟會有這般截然不同的看法!
什麼雞蛋破殼,難道他想殺了她???
陳莎莎差點沒暈厥,尖叫差點從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