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命名權十萬兩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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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別人不清楚,但他保真是十分清楚的,這次林峰直接端掉賭坊,可以說是徹底的得罪了背後的京城勢力。
有人提議:
“那要不大家都不給,我看他林峰最後怎麼收場,我已經飛鴿傳書給我姑父,他一定會出面搞定此事。”
“我就不信,那林峰真的敢封了我們這麼多人的鋪面!”
可賈員外此刻卻跟他們想的不一樣。
他賈家在陵縣生活了上百年,可以說是整個陵縣最老的世家大族,十萬兩銀錢對於他賈家來說確實是不算什麼,也就是一年的收益。
可這樣平白的給出去他也不甘心,其實,上次聽林知縣說可以用自己名字命名這事,賈員外就已經有些心動。
他還是第一次聽說可以有這樣的做法,之在縣裡鬧災荒的時候他也捐過錢糧,可透過縣衙出去的,老百姓就知道是縣衙發放的,根本就不知道是他們這些商戶的功勞。
可這新知縣的做法,雖然說的那些威脅的話難聽,可人家做的事情看著卻讓人心服口服,不僅要在縣裡刻碑,還要大肆宣傳商戶們的付出。
這一點上面,他賈員外說不佩服是假的。
再看朱縣丞那一臉不滿的神色,賈員外笑著開口問道:“縣丞大人,我賈家願意捐十萬兩白銀,官道命名的名額是不是就屬於我了?”
朱縣丞一聽賈員外這話,瞬間轉頭看向了他那邊。
他點頭如搗蒜,“是是是,你說的沒錯!”
“縣令大人特意吩咐過這件事,由捐款人自己題字,或者找名家題字都可!但是最後還要報告給官府,確認之後才能核准你們立路碑。”
這是林峰當時的原話。
賈員外心裡暢快無比,當場就直接拍板定了下來,“好好,那這個我賈家要了,我需要現在縣丞大人就給我寫個字據!”
在陵縣這個笑縣城裡,能夠拿出十萬兩白銀的商戶可不止他賈家這一戶。
這機會難得,他相信即便是他賈家不開口,也會有另外幾家去開這個口子,那到時候這名額肯定還要再往上加價才能搞到手,那何不在沒人爭搶的時候去開口呢。
“好,我這裡有林知縣的字據,你簽上自己的名字就行。”朱縣丞拿出早就準備好的字據出來遞給賈員外。
他是真的沒有想到,這一個命名權就能搞到這麼多的銀兩。
要說做生意,還是這新知縣最會做。
一個虛有其表的東西,竟然就真的有人拿出大把大把的錢來買回去。
這讓他不由得在心裡暗暗罵了一句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