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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分鐘之後,三人和馮律師來到那幢樓的一個棟口外邊。秦志劍:&ldo;剛才的亮光好像就在這個棟口。&rdo;苗雨:&ldo;對,在上邊,好像是最上一層!&rdo;四人在手電光柱的引導下,小心地順著樓梯向上摸去,每到一層緩步處都停下來,推開門向室內搜尋一下,沒有發現可疑跡象,迎接目光的是剝落的牆皮、裂開的牆壁和扭歪的窗子,這樣的安居工程實在難以叫人安居,不怪購房的居民不入住,無怪乎鄭書記勃然大怒,不再把山陽的工程交給趙漢雄,並把他趕出山陽。最終,他們來到頂層的一個房門外,小心地推開,把手電光照進去。
秦志劍:&ldo;就是這裡!&rdo;是這裡:窗子釘著一張破塑膠布,地上鋪著幾塊厚紙殼,靠牆處還放著一個破草墊子,上邊有一條破被子,牆角放著一個塑膠袋,裡邊是兩件看上去還乾淨的深色內衣,另一個牆角,放著兩個小磁盆和碗筷,那是餐具……是這裡,這裡一定是&ldo;瘋子&rdo;袁志發的棲身之處。可是,他此刻正在醫院裡昏迷不醒,那麼,剛才出現在這裡的人是誰,在幹什麼?秦志劍:&ldo;小心些,儘量靠牆走,不要破壞現場!&rdo;苗雨突然地:&ldo;這是什麼……&rdo;手電照過去,苗雨從地上拾起幾張紙,幾人湊上去觀察,發現是已經發黃的紙,他們很快辨認出,這是一張判決書,一張多年前的判決書,袁志發的判決書。確切無疑,這裡就是袁志發的棲身之地。這張判決書怎麼會扔在地上?秦志劍:&ldo;一定是剛才那個人翻動後扔在地上的!&rdo;李斌良:&ldo;再仔細找一找,還有什麼東西沒有?&rdo;苗雨:&ldo;走,去衛生間看看!&rdo;因為人沒有搬進來,衛生間也就沒水沒電,幾人一走進來,就在地上又發現幾張紙,進而在牆壁上發現一處脫落的磁磚,磁磚裡邊形成一個深深的牆洞。秦志劍走上前,把手伸進去,從裡邊拿出一個塑膠袋,裡邊是捲成筒狀的紙張。秦志劍小心地把紙張從塑膠袋內拿出來。手電光柱下,四人很快辨出這是一些申訴信,有的是鋼筆寫的,有的是打字的,從紙張的顏色和字跡的清晰程度上看,並不是同一個年代形成的。可以判斷,剛才那個不明身份的人先一步來到這裡,發現了這些東西,因為受到驚動,倉惶而去,留下這樣的現場。秦志劍的手繼續向牆上的洞裡掏去,最後,又從裡邊掏出一本刊物和一個小小的剪刀,一小瓶膠水。刊物是省紀檢委辦的,裡邊多是反腐倡廉的文章,可是,上邊的一些文字已經被剪掉。馮律師奇怪地:&ldo;這是怎麼回事?&rdo;李斌良沒有回答,他已經完全明白,自己接到的那封舉報信就來自這裡。又搜尋了一番,再無任何發現。李斌良拿出手機,撥通了邱曉明的號碼:&ldo;邱局長,請你通知刑警大隊和技術大隊,立刻出現場……&rdo;當他們將馮律師送回家之後再回到專案組辦公室時,已經午夜時分。三人首先仔細地研究發現的幾封信。信的內容大致相同,都是講述袁志發冤情的,內容也和馮律師講述的大體相同,只是細節更豐富一些,可以看出,這些申訴信從十年前一直到今天,哪一年都有。估計,這是留存的底稿。最後,三人的目光被一封申訴信所吸引,上邊落款都是今年,紙張也較新。信是打字稿,內容和前幾封申訴信沒什麼區別,只是,這封信沒有抬頭,也就是說,寄給誰還不知道,抬頭處是空著的。可以想像,他一定影印了多份,寄給誰時,臨時把名字填上。令人不解的是,別的信都是袁志發第一人稱,落款也是袁志發的名字,而這封信則是第三人稱,落款寫著&ldo;知情人&rdo;三字。這是為什麼?結論很快得出,他是在隱瞞自己的身份,是一種自我保護措施。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