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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根據田伯烈編著的《戰爭是什麼》英文版中所敘述的,而中文譯
本把&ldo;國際出口公司&rdo;譯為&ldo;和記洋行&rdo;(肉類禽蛋加工廠)。在遠東國
際軍事審判時提出的、 國際紅十字會南京委員會j&iddot;麥卡勒姆 (rev
jas al)的日記(檢證二四六六)中,談到的翌年一月八日那天
的情況,與此相似。‐‐&ldo;透過拉貝,最後商定讓工人們恢復工作,但是
就在這前一天,以下士官為首的一隊陸軍前往英國出口公司。而且要求發
電廠所屬四十三名工人排好隊,旋即用機槍對他們進行掃射。這個發電廠
是私商辦的。這些士兵未經調查,卻認為被槍殺的是政府工作人員。在一
般情況下, 要想在一個月後制止發生這些事情幾乎是難以辦到的。 &rdo;(
《遠速》,五十八號,載前引書1,第一二五頁)
在日本軍搜捕殘兵敗卒中,無辜的普通百姓被當作&ldo;便衣兵&rdo;,與殘兵敗卒們一起遭到了悲慘的命運。下面介紹兩、三份資料,都反映了當時在安全區搜捕殘兵敗卒的情況。
紅卍字會副會長許傳音,在其宣誓口述(檢證一三七四)中說,有一天,他親眼看到日本軍闖進安全區內一所收容著約一千五百個難民的建築物裡,把難民捆綁起來,以十人或十五人為一組,集中起來後帶走,後來得到訊息說,這些難民在第二天早晨全被機槍打死,屍體被投入池中(前引書1,第二十六頁)。
前面提到的菲奇在供詞中說:&ldo;十二月十五日,我看到約有一千三百名穿便服的人剛從我們總部附近的一個宿營地被日軍帶出來。他們在手持上了刺刀的步槍的
日本士兵的押送下,分別各約有一百名列隊排在一起,被繩子串連縛著。儘管我向隊長提出了抗議,可是他們仍把這些人帶去槍決了。&rdo;(《遠速》,五十八號,載前引書1,第一一四至一一五頁)
馬吉牧師也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出庭作證,意思是說:&ldo;是十四日晚上,還是第二天早晨,我已記不清楚了,但我看到了多達一千人或兩千人的市民被帶走,他們都被捆綁著手,排成兩列縱隊。其中有負傷的人逃回去後報告說,這些人全被刺刀戳死,而他自己佯裝死去,才倖免於難。&rdo;另外,他又說,十六日,有十四個(內有十五歲少年)教徒從安全區內他所十分熟悉的教區裡被強行帶走。據四天後逃回來的一個少年報告,他們和一千個市民一起,在揚子江岸邊被槍殺於機槍的交叉的火力之下(《遠速》,四十八號,載前引書1,第八十八至八十九頁)。
馬吉牧師在法庭上作證說,在十日或十五日,有一千名或兩千名難民從安全區裡被帶走。但是在田伯烈編寫的那本書中說,估計還是馬吉牧師這個外僑,他在十二月二十四日致其在上海的妻子的那封信中說,十五日,從國際委員會辦事處附近的收容所裡被強行帶走的難民有一千三百名。這個數字同菲奇所說的相符。這封信對當時的情景敘述如下:
那天晚上,在職員開會時通知說,在我們總部附近的一個收容所裡,
士兵們帶走了全部難民一千三百名準備槍殺。我們知道,其中有許多人過
去當過兵,當天下午,我們還對拉貝(安全區國際委員會主席,德國人。
‐‐洞富雄注)說,要他從某軍官那裡就他們的生命安全問題取得保證。
他們將怎麼樣呢?現在已經明明白白。男人們在帶著刺刀計程車兵們的押送
下,排好了隊,每一百個人集中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