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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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的攏上。
就這樣隔開了,東霖和我,他在裡面,我在外面,中間是扇難以穿越的厚重的鐵門。
比門更難穿越的,或許,是心中那堵無影的牆。
在門口站了幾秒我才離開。
下週,我不會再來,下下週,也不會再來,以後,大約都不會再來了。
放棄,原來這麼簡單,只要跨出一步,越過一道門,就可以做到。
即使,曾經堅持了那麼久。
一個小時後,我回到了城南自己的家。
它很小,不足六十平方,但應該算是我真正的家了。以前我都是租房住的,可它不是,它是我買下來的。首付五萬,每月還貸一千二,三十六年以後,它將百分之百的歸屬於我。
這似乎是現代女性獨立自主的一個標誌。
不依賴男人,構築自己的私有空間,結婚的時候,只嫁自己,不嫁房子。防的就是有一天,無論是因為了解,或是不瞭解,導致被迫與某個男人分手的話,依然可以有個自己的去處。
可也許這是女人缺乏安全需要自我保護的一個基本手段。
房子是最真實的,也是永遠不會背叛自己的,比起男人,它來的牢靠。
東霖不知道我買了這個房子,不是我想隱瞞,而是他根本無需知道。我住的房子,無論是買的,還是租的,對他來說都一樣。他不會關心,也就不會過問,更不會想來看一看。
所以我也就不說。
甚至,他連我這新裝的座機號碼都不知道。
有時候我也不是沒有反思,懷疑造成這一切的原因在於自己,因為我從來沒有讓他等待過,尋找過。
我們已經形成這樣的相處模式,我給他打電話,我去找他,我準時的出現在他的面前,即使去不了,我也會預先通知他。
一直是我在等他。
他甚至無需回頭,只要望過來,我就在他的身邊。
其實我明白,因為這樣,我的存在感才被忽視了吧。
但我也從沒試圖在他的心裡證明一下自己的存在,也許是不敢,也許,是覺得無聊。畢竟,我早已過了青春可以肆意氾濫的二十歲。
進門把帆布包一仍,脫了外衣我就躺在了床上。昨夜有點失眠,早上又起的很早,彷彿很困,但是又清醒的知道自己會睡不著。
莎莎的聲音猶在耳邊響著:“陳玉,我離婚了。”恍如一聲終場哨聲,遊戲結束,我出局了。
對著天花板看了一會,我拿起手機,撥了個號碼。
電話一通,立即有人接起:“今天是禮拜天,你不是應該在陸東霖哪裡嗎?怎麼想到給我打電話了?”
我不客氣的吼過去:“你煩不煩?什麼時候可以不這麼雞婆?”
話筒裡的男聲一下蔫了:“好好好!說吧,找我什麼事?”
我猶豫一下,語氣也柔和下來:“沒什麼事,就找你聊聊天。”
那邊靜音了三秒,似乎他在思考,然後又傳來聲音:“一聽你口氣,就知道你有事,別遮遮掩掩的,趕緊說吧。”
我舉著手機停頓了一下:“莎莎要回國了,她趕回來參加T大的百年校慶。”
“嗯……那好啊,你們倆可以好好聚聚了。”
“……她離婚了,這次回來以後大概不會再出去了。”
電話裡半天沒聲音。
“謝豐。”我叫電話那邊的人。
“嗯。”他應一聲。
“幹嗎不說話?”
“我在等你說。”
“校慶的時候你陪我一起去。”
隔了一會他才回答:“好吧,反正是老同學,陪誰都是陪,到時我來接你。”
我“